刚刚看到的:
根据宋男贴出的保护令可见,法官认定去年9月18日晚上6点多,宋男因不满先被小甜甜不
断踢脚催促做家事,也用脚踹回击,并对小甜甜胸口以上部位挥拳,由于已发生家庭暴力
情形,因此核发有效期限6个月的保护令,6个月内不得对她实施身体上的控制、骚扰和胁
迫。
虽小甜甜指控宋男“用脚踹我的大腿”、“用手挥拳方式打我身体(大约胸膛上面)”,
但法官认为和验伤单内容不符,是小甜甜先动手才导致双方发生冲突,并在宋男反击后,
又持续用脚踢对方的屁股,依此能认定小甜甜并没有因为被家暴而害怕宋男,且双方还持
续生活,并一同照顾小孩,因此部分保护令没有核发必要。
我想很明显的,小甜甜先欺负人在先,这点应该是确定的了
其实说实在的,老公叫不动,不管是在打电动或者是照顾小孩累了在休息
小孩在睡觉,自己当时也没事
如果事情真的很急的话,为什么不能干脆自己先做呢?
另外,大家都说为什么小甜甜的影片会在她老公那边
我想也不难理解呀,因为怕完整的影片经过剪接变造呀
既然知道对方有拍影片了,当然会想办法弄一份完整的在手上呀
时至今日,看来还真做对了,不然这下真任人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