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tvbs.com.tw/life/1989162
刚看到的新闻,内容就不赘述了,只是不禁好奇,父母生儿育女之费用难道不是法定义务吗
?民法亲属编都规定的清清楚楚,既然是法定义务怎么会有需要还钱的问题,更何况这种“
强制缔约”的状况本来就不符合契约自由原则,不管怎么看都没有要还的道理啊,不过我是
采前述的理由啦,后述就比较涉及哲学问题了
更甚者还有所谓的孝亲费,在我的判断上,只要是属于道德层面的事情而强制赋予其义务者
即属情绪勒索,孝亲费大多都是父母要求的,自然属于此等下的产物,是说我爸妈从没要求
过我这东西啦,他们自己都赚的比我多了,各位有父母要求还养儿育女的费用还有孝亲费吗
?如果有的话殊难想像欸,我也是看到这新闻才知道居然有人会要求这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