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的助理费上缴公积金的争议。
其实高虹安只要主张并且证明两件事,就能弥平众口。
哪两件事呢?
第一、身为主管的自己缴最多。
健保费和所得税都会依照个人薪资的级距调整。
收入较多的人也要缴比较多,这个合理吧?
第二、自己缴纳的比花在自己身上的还多。
另一个争议点就是,公积金用在委员个人的花费,例如洗头。
高说那是助理代垫,有提醒助理向办公室主任请款。
但问题是请款的来源是公积金,公积金也是助理缴的。
若是有花费在委员"个人"身上,那就是借钱,所以应该是委员直接还钱给助理吧?
除非委员把公积金当自己的金库。或是说委员自己缴的比花的多,那还勉强说得通。
简单讲,自己缴最多,而且花的比缴的少。
这样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