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
有在租屋版po文,本来有转录至高雄版(我在高雄),但是因为忘了补高雄点被嘘,所以
我就来这里问大家的意见了QQ
因为即将成为北漂青年,在确定不继续承租时,就马上告知房东,租约至7/31。
房东在当天7/1就找好房仲,希望我能尽量配合房仲。隔天7/2房仲就来了解屋况,在未经
同意拍照。我当下以为是做屋况的记录,刚才才发现房仲把那些照片,在未经同意之下,
刊登在租屋网站。
我看到我的私人物品就这样刊登在租屋网站,其实十分不悦,但是我是第一次处理这种情
形。请问房仲这样的行为是正常的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