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是这样
你要犯罪可以
但是要受刑法审判
例如你要偷东西
即使你是饿到受不了的人
你偷东西是你的“决定”
但是必须受到惩处
杀人也是
有人长照多年杀死自己照顾的亲人
那是他的“决定”
即使其情可悯也必须受法律制裁
我不推减刑
因为他就是杀人了
私刑正义也是
你要私刑是你的“决定”
但是必须受法律惩罚
性侵也是
你做了就是要受法律制裁
至于谁对谁错每个人标准都不同
我觉得对或错别人不一定觉得
私刑正义绝对不是“支持不支持”“做的好做不好”的问题
因为那是观感 每个人不同
结论就是
自己决定要做就要有负责接受法律制裁的准备
不能因为任何情况减刑
这才公平
至于法律判决如何 轻判重判
那是修法跟立委的责任
法官也只是遵循法条去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