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啦,今天看到跨性女去应征柜姐遭逼穿男制服的新闻心中不免生起
一丝疑惑,其实我懂他们想要争取权利争取这世界应该要对他们更友善的这份心情,把特
毕竟同性恋乃至于跨性别者,这个社会对他们的接纳度还是没有想像中的高,我知道权利
是经由鲜血涂地而来的,不经过流血而得到的权利本来就少之又少,但这情况好像又跟因
遭专制政府迫害而举起枪剑起义的反独裁运动好像又有点不太一样,因为我上面讲的流血
冲突这句话其实主要是用来形容人权遭到政府侵害而被迫捍卫的情形,但少数族群这一例
好像又不太是用这句话吧,为何于下述之:
一、政府对人民的迫害是基于上位者以直接或间接方式的对下位者侵害其生命权、身体权
、自由权等等,这是对人权最赤裸的挑战,身为权利受侵害者当然须予以反馈。但是阿,
对这些少数族群这个社会迫害他什么惹阿,我们跟他们虽然立场不同但地位平等我们没理
由也没资格侵害他们的人权阿,要知宪法保障人权是在限制政府对管理国家的手段上及目
地上限制,但对于在处理私法关系上宪法上人权概念是否适用仍有很大疑义,此刻须适用
有无违反公序良俗判断之,综上,我们应该没有侵害他们人权对吧?
二、再来是上述的公序良俗,应以社会通念及社会价值观判断。现在不仅是欧美社会,台
湾社会也渐渐的尊重他们的立场,以往的反对声浪也渐渐销声匿迹,甚至转为支持他们,
就算是反对者也是与他们保持在敌不动我不动的处境,之间有着尊重彼此不互相侵犯的不
成文规定,就算是反对者越线,排山倒海的反击马上接踵而来,这是这个社会对弱势族群
本于良善的保护,对于漏洞的填补既迅速且确实,到底凭什么一直说自己遭到不公平对待
三、既然公行政上及这个社会已善尽对他们的保护,接下来应该谈谈他的行为对我们的侵
害了吧,承上述的越线理论,我们之间应该本着互不承认攻击权,互不否认治权,毕竟这
社会还是存在正在转换态度的过渡期,一时之间要改变价值观几近困难,甚属难能。我们
各自仍然在梳理如何正确地接纳彼此,但他们似乎却忽视了这段过渡期,一直持着过去他
们遭到歧视与不友善对待的理由来不断攻击侵害这条界线,这无非是颠倒是非、罗织罪名
他们不断强求我们在各种社会政策上诸如跨性别者欲住女宿事件、婚宴饭店乃至于此事件
认为不顺应其要求就是歧视他们,第一这是情绪勒索,第二这是对我们的诬告,盖歧视已
是过去的事情,现在大家都是平等,他们不断自我矮化又责怪我们的这逻辑我不懂,又一
直以这作为他们越线的理由,这不是换他们歧视我们是什么。口口声声希望我们尊重他们
但他们又不尊重不同立场的人,这不是侵害是什么,又将与他们不同立场的人扣上歧视的
帽子,殊难理解。
四、综上所述,以激进行为争取权利必须植基于上对下的不平等地位以及对人权的实质伤
害,但我找不到我们有这些理由,是故他们抗辩这些行为是属自我防卫应属无理由。次按
这社会对他们的歧视既然已不存在,故无侵害之说,惟他们又破坏这份已趋于安定的秩序
对于不同立场之人持续贴标签扣帽子公审之,对于这些行为所造成的侵害应负起相当之责
再按本篇是针对近年来吾人所观察到的社会现象,即认为关于性别工作平等法以及有关保
障性别平等之法律背后的法理抑或是判断模型以站在公正客观立场的社会一份子及关心此
议题的我认为似有须重新思考之必要,所以请别扣我帽子喔嘻嘻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