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pper (Jack the Ripper)》之铭言:
: 现在是不是全世界都在宣扬一个概念:
: 当被霸凌的孩子反击打了霸凌者之后,
: 他的身分就瞬间从被害者转为加害者;
: 而原本霸凌他的人,一下子就华丽转身,从加害者变成全世界都在怜惜的受害者。
: 霸凌真的爽,可以同时享受到欺负人+被人声援的快感。
: 被霸凌的就聪明点不要动手反击,你只有事后谴责的这个选项(例如找老师报告)
不服气吗?
法律就是这样制定的
法律就是说打人有罪、“霸凌”无罪
这种情况下唯一能依靠的只有道德伦理
然而在当今时代,道德伦理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谁还在乎道德?!
没有人!
所以就认命吧
现在这个社会变成这样我一点也不意外
当人类开始抛弃道德观念时,就注定会发生这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