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包养网卖身“一次100万”
嫖客被逮再赔150万+判刑1年10月
苹果新闻网
(李奕纬/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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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15岁少女2020年上“甜心花园包养网”结识洪姓男子,洪男以100万元价格邀约
性交易,2020年7月带少女到五星级饭店发生性关系后,果真直接汇款100万元,后来收回
50万元,改以每次5万元价格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间8次性交易,直到第10次才被警
方查获,洪男被起诉后认罪并允赔150万元,获少女父母同意和解,台北地院日前依《儿
少性剥削条例》判洪男1年10月徒刑,缓刑2年。
判决指出,洪男2020年7月透过“甜心花园包养网”结识被害少女,明知对方是未成年学
生,在LINE对话记录中还谈及上课、考试,却对少女提出性交易,开了一个银行帐户给少
女,承诺“完成第1次性交易就给100万元”,两人2020年7月某日于是在福华大饭店发生
第1次性行为,事后洪男真的汇款100万元到提供少女用的帐户。
洪男食髓知味后随即再邀约性交易,但少女回复“很痛”没再同意邀约,洪男于是收回50
万元,改向少女提议以每次5万元的方式建立长期关系,“1个星期1次,1个月卡上会有20
万元”,少女于是再于2020年11月29日、2020年12月8日、12月23日、2021年1月13日、1
月27日、2月6日、2月24日、3月10日与洪男在福华、长荣桂冠等饭店发生性关系。
洪男2021年3月24日与少女第10次相约在饭店性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查获,全案依违反《儿
少性剥削条例》移送法办。
洪男在侦审中毫不辩解,认罪自白,并与少女父母协商调解,又同意赔偿高额和解金150
万元,先给付20万元,其余以每月10万元分期给付,少女与父母于是都同意和解、给予洪
男缓刑。
法官最后审酌洪男坦承犯行,且与被害少女及家属和解,第1次犯行判刑1年2月,第2次至
第9次犯行各判刑1月,第10次犯行未遂判刑7月,总共9年9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刑1年
10月,并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应付保护管束,另须接受法治教育9小时。可上诉。
心得与评论:
1. 15岁少女属于未成年
发生性关系是违法的
2. 因为有跟女生和女生家长花钱达成和解
洪姓嫖客最后是缓刑,不用坐牢
3. 明显这少女价值观出现偏差
但问题究竟出在谁身上呢?
是家庭?父母?学校?同侪?还是她自己?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