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根本问题是,同性间的性迫害和女对男的性迫害问题要先有明确的定义。
(EX版上前阵子讨论很激烈的“好凶”,那女生对女生说好凶、耳朵怀孕应该也是骚扰?
女性担心男跨女进入女性空间与异性恋男担心男同志迫害自己其实是一样的意思,只是当对方真有犯罪意图时,女性普遍的体能上要反抗的成功率比男性低的多。
(当然,男性间的体能差距也很大,但这里先不谈
如果生理女性间的性迫害受害者都能得到明确的保护,那跨性别只要等同办理我想就能降低很多争议了吧?
(对生理保护的优先性要高于对性别认可的保护,性别平等指的是所有的性别都平等
“尊重”的定义会随着社会价值观的不同而有所改变,法律保护的向来是最后一道防线,一昧的赞成或反对其实都过于偏激,我只希望有配套措施能让最多数的人群感到满意。
我最害怕的还是平权反扑,到最后社会回归最原始的“阳刚男阴柔女”才是对大多数人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