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
2021-11-21 08:20:12有些人还搞不清楚状况,重点是这个法案造成滥诉的可能性。
其实我是认为公然侮辱该除罪的,所以我当然不赞成这种模糊的跟骚法;
或许有人会说,"又没有长期骚扰,为什么怕被告",
但事实是,只要有人提出告诉就得跑警局,跑地检署,这样造成的身心压力超大,
现在有些公然侮辱的讼棍就是利用这种方式赚取和解金,
这点我相信大家有眼睛,也都看到了吧?
更有甚者,这会变成一种对言论的打压,
公然侮辱已经是对言论的严重压抑了,现在再加上跟骚法,
只会让有心利用这点压抑言论的人更得心应手罢了。
我担心的是滥诉与言论自由的丧失,这点大概很多人不理解...
作者:
xulu0 (miss)
2021-11-21 09:04:00有些人的嘴讲出来的话真的听了耳朵很痛,我是蛮支持他们被告的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21-11-21 09:11:00以后只要正妹发文,底下一堆叫婆的会不会构成污蔑啊?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å†æ”¹ID)
2021-11-21 09:38:00看不懂的就是看不懂
滥诉,在跟骚甚至性骚法出现前就有。言论自由,跟骚法将条件限定在:“反复或长期针对特定人+违反其意愿+与性或性别有关+跟踪或骚扰行为+使心生畏怖足以影响日常生活”<<可否举一个既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客观上又显为纯粹打压言论自由可能会是滥诉的例子?
作者:
fmatt (马宅)
2021-11-21 10:28:00邻居每天一样时间出门上班,过去因为有漏水争议导致看不顺眼,造成心理产生压力 随便思考就出来了好吗
作者:
expiate (夜露死苦)
2021-11-21 11:31:00莫须有罗织罪名还怕找不到方法?笑死对面阿共可是很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