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操不要随便估狗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乱贴误人子弟好吗
我就边看边想说干这些到底是在供三小我们看的是同一本民法典吗
果然点进去看就直接看到作者资料:
作者:杨立新
学历:“中国大陆”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高级法官班毕业
“中国大陆”
帮你标注重点啦不要说你看不懂喔
妈咧夫妻权利主体居然还有“专属支配权”咧,谁支配谁啊,我他妈是在哪个年代啊
民法冠夫姓早就在二十年前就不存在了啦,连中国法律现在都各自保留本姓了
随便查一下就知道那根本只是少数学者的见解连通说都算不上
讲那么大声要开呛先去读书好吗
还挑战民法咧,挑战哪国的民法啦
笑死
※ 引述《jimabc (Je t'aime)》之铭言:
: 既然这话题是在讨论堕胎是否要丈夫同意,前提是要先了解
: 民法对于夫妻所享有的排他权利:
: 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
: 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不得侵犯的义务。配偶权的基本内容是:
: (1)夫妻姓氏权;
: (2)住所决定权;
: (3)同居义务;
: (4)忠实义务;
: (5)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 (6)日常事务代理权;
: (7)相互扶养、扶助权。
: 民法对配偶权的保护,一方面要求配偶一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 另一方面,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害配偶之间享有的权利,违反者,可以予以侵权法的
: 制裁。
: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k_article.aspx?AID=A000002262
: 所以一旦妻子怀孕想要堕胎,丈夫可以行使民法保障的相互扶养、扶助权,
: 双方都有对婚姻负责的忠实义务。
: 在这样的基础上,丈夫自然可以行使有排他性质的权利。
: 而现在女权团体却要将这种排他的婚姻内权利,硬要将堕胎权切割出来,使得丈夫有可能
: 无法
: 行使扶养扶助权,而妻子得以免行使忠实义务,女权团体是想要挑战民法的婚姻排他精神
: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