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堕胎自主权

楼主: jimabc (Je t'aime)   2021-11-05 15:58:11
既然这话题是在讨论堕胎是否要丈夫同意,前提是要先了解
民法对于夫妻所享有的排他权利:
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
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不得侵犯的义务。配偶权的基本内容是:
(1)夫妻姓氏权;
(2)住所决定权;
(3)同居义务;
(4)忠实义务;
(5)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6)日常事务代理权;
(7)相互扶养、扶助权。
民法对配偶权的保护,一方面要求配偶一方履行自己的义务;
另一方面,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害配偶之间享有的权利,违反者,可以予以侵权法的
制裁。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k_article.aspx?AID=A000002262
所以一旦妻子怀孕想要堕胎,丈夫可以行使民法保障的相互扶养、扶助权,
双方都有对婚姻负责的忠实义务。
在这样的基础上,丈夫自然可以行使有排他性质的权利。
而现在女权团体却要将这种排他的婚姻内权利,硬要将堕胎权切割出来,使得丈夫有可能
无法
行使扶养扶助权,而妻子得以免行使忠实义务,女权团体是想要挑战民法的婚姻排他精神
吗?
丈夫有权利得知妻子怀孕,而后决定是否要进行堕胎,本来就是婚姻保障的权利。
女权团体主张,因为女性有可能因为被强暴性侵而怀孕,这时有权利自己行使堕胎权而不
需要
配偶同意,否则这样的同意权反而是侵害妻子的堕胎自主权。
不过这种说法明显相悖于民法保障的配偶权力,女权的说法也无法证明每个妻子怀孕
是因为外遇还是性侵,即使因为性侵,刑法与民法都有可保障受害妇女的相关条文,丈夫
可对
致使妻子怀孕的第三人提出侵权告诉,妻子可对第三人提出性侵告诉(这似乎是公诉罪)
都是行使排他的配偶权利。
婚姻之所以不同于单身,就是因为有法律明文的正式保障,不仅只对双方负有扶助义务、
忠诚义务
也有对婚后财产请求的分配权,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有优先继承权;进行重大手术前
,配偶也有
代理签署手术同意书的优先权而非父母,种种排他优先权力
权力伴随着义务,自然配偶也都需要承担忠实义务。
而这些都不是单身未婚者以男女朋友或其他身份者能够享有的。
而女权人士此种主张,只着墨于极端的少数案例,用一个自主堕胎权,就要将整部民法对
于婚姻的
排他与保障精神推翻,明显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名义上是保障女性,实际上是大吃特吃自
助餐
单身者因为意外或其他因素怀孕,因为不在已婚状态,自然可以自行施行堕胎手术(未成
年需要家人或代理人同意)。
怀孕这么重大的事情,配偶自然有权力可以介入,否则民法保障的婚姻排他性精神就荡然
无存了
这不是一句性别平等、歧视等字眼就可以解释这种立法矛盾的。
既然要修法,一堆更重要的法案如酒驾、精神疾病患者乱杀人、安乐死等不去立法修法
却找这种支微末节,容易引起争议的自助餐法案来修,是吃饱太闲吗?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21-11-05 16:00:00
你这样拿民法出来压就不好玩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11-05 16:03:00
你不知道女权团体最讨厌婚姻制度吗婚姻这两个字是女字旁都不行 应改成两人精神结合当然啦
作者: lilittle (哩哩偷)   2021-11-05 16:29:00
相互扶养扶助的权利系指配偶之一方有请求他方扶养之权利(如主张妻应扶养夫,要件符合时,夫可自由决定是否请求),亦有扶养他方之义务(如有扶养妻之义务,此亦为妻之权利,妻可自由主张是否请求),无法解释到包括丈夫具有堕胎同意权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21-11-05 16:30:00
那就知会阿 说一下可以了吧 又没阻止
作者: lilittle (哩哩偷)   2021-11-05 16:33:00
根本就无法从配偶权得出夫有所谓的堕胎同意权
作者: lishan90734 (封封封)   2021-11-05 16:35:00
如果堕胎都不需要告知 那这段婚姻也是名存实亡 除非小孩不是丈夫的 那就有不愿告知的理由了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5 16:36:00
我是觉得,不要原文只提强暴,或媒体风向着眼放大女权团体说过的其中一项,就真的只看强暴。如果先生在太太怀孕期间外遇,太太得知,决定不原谅,也不想生下这个不忠的男人的孩子,但先生不想放手,也不同意太太堕胎--嘿,堕胎这件事是有期限的耶,不是夫妻在那边耗个一两年,肚子里那个孩子就会体谅妈妈暂停长大欸
作者: lishan90734 (封封封)   2021-11-05 16:38:00
如果有证据证明外遇 那就可以申请离婚 那堕胎也没毛病啊 楼上是干嘛不告知男方 自行堕胎 这样算不算侵犯配偶权利?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11-05 16:39:00
就大家一起推动我说的阿 没通知就判离 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11-05 16:39:00
可怜阿 小孩的生命成为报复外遇丈夫的工具原来女权是这样操作的
作者: lishan90734 (封封封)   2021-11-05 16:41:00
V 又或者是 我爱你爱到不是你的小孩我不愿意生
作者: dbwu (dbwu)   2021-11-05 16:42:00
讲得好像现行民法精神就是正确的一样,你默认的立场就是“民法的配偶忠诚精神大过女性的身体自主权”,所以男方和国家法律“有权”代女性决定她该怎么使用自己的身体???哈哈,你是哪个朝代穿越来的啊?
作者: lilittle (哩哩偷)   2021-11-05 16:43:00
告知不等于同意权,这差异很大,我认为应该要告知,不过也仅止于告知楼上,现行民法也没有给丈夫堕胎同意权,不知道原po在无限上纲什么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5 16:46:00
头好痛,自己去查判决离婚可能要花多长时间
作者: lishan90734 (封封封)   2021-11-05 16:46:00
D 那看来男方也可以跟别的女人去旅馆谈生意 身体自主权岂能是法律可以规范的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11-05 16:48:00
文盲? 我就说直接叛离了 是要打多久 头慢慢痛直接 看不懂?而且我就说可以直接堕 视同同意离婚是要拖多久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11-05 16:56:00
我也觉得你自行堕就离婚比较实在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21-11-05 16:58:00
看完系列文后觉得最可怕的就是为啥这么多老婆怀孕时老公在外偷吃的案例啊…台男也太渣了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11-05 16:59:00
偷吃就离婚啊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11-05 17:00:00
你要觉得可怕没问题 硬要地图炮模糊焦点 可怜自行堕未告知 视同提出离婚 堕完老公还是会知道 然后离不离怎样离再来打官司 这样完美吧 男的喜欢这样就拒绝离婚 女的一样先堕 阿主动提分钱比较少也自找 完美吧快点打给选区立委 一起推动自主堕胎法也没有拖太久的问题 也没有隐瞒问题 也没有婚姻问题 赞
作者: ivycheng0415 (珠宝盒里的小羊)   2021-11-05 17:04:00
优生保健法跟民法同时修改的可能性不知道大不大目前觉得最优方案:配偶是否同意非堕胎必要条件,但要由院方告知配偶。另外配偶若自始不同意堕胎,认为感情破裂难以继续婚姻,可以此为由获判离婚。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11-05 17:10:00
这应该是最优的方案了 只牺牲未出生胎儿的权利 不过本来就没人在乎吧
作者: ashebird (你艾希屌吗?)   2021-11-05 17:12:00
婴幼儿之母亲优先原则: 婴幼儿时期的婴孩需要母亲哺乳,或更依赖母亲,所以婴儿监护权通常较倾向优先给妈妈。所以根本也别说生出来就是夫妻共有 还是妈妈的 女权胜利
作者: ivycheng0415 (珠宝盒里的小羊)   2021-11-05 17:19:00
好像还要补充一下,配偶得到院方通知后要有一定期限内提出离婚才行,不然原本没意见/同意但过了二三十年看着人老珠黄的妻子越想越不对劲才想要以此缘由离婚也很奇怪XD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5 17:28:00
我想的也偏向ivycheng0415说的,而不是怕太太偷吃就去“管别人的身体”
作者: ivycheng0415 (珠宝盒里的小羊)   2021-11-05 17:30:00
我是把llull5566大别篇的推文意见整理过来而已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5 17:31:00
感谢整理~
作者: llull5566 (in the house ininder)   2021-11-05 17:36:00
其实就是堕完视同提出离婚 这样也没有时效性问题 就是另一半决定是否离 跟后续财产分配等问题我一直支持女生自行决定堕阿 但是不通知配偶实际上就失去配偶等意义了而已 所以才要想配套不是只有女生自主 所以可以自行 然后忽视配偶的所有权利义务
作者: gamer   2021-11-05 17:38:00
我看不出堕胎与行使扶养扶助权有何关系?你说隐瞒怀孕可能侵害忠诚权可能说的过去,但是是否要因为要维护配偶的忠诚调查方便,去保留配偶对另一半的堕胎有同意权是另一回事。不能用,因为可能可以从堕胎发现配偶外遇,所以就不能不需要配偶同意堕胎当理由。另外,这边假定妻子会在丈夫反对下堕胎就是外遇也不知道是基于什么论述。为什么不能单纯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好?或是其他原因?又现行法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给予妻子其他保障或救济方式?
作者: cloudpart2 (云)   2021-11-05 17:42:00
整天都战男女
作者: 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   2021-11-05 17:57:00
这篇政治不正确,先帮补推
作者: herochang ("心"病无药医)   2021-11-05 18:00:00
身体自主权,那就男女平等呀,男方结婚后约砲算不算身体自主呢?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11-05 18:01:00
身体自主20周后也能堕胎吗?
作者: 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   2021-11-05 18:01:00
当然算阿,通通给我约起来!!
作者: herochang ("心"病无药医)   2021-11-05 18:02:00
忠实义务不应该告知吗?台男渣?那种含血喷人的METOO呢??呵呵呵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11-05 18:02:00
现在优生保健法是24周 但医学发达20周早产养活的很多呢
作者: c80352 (谙语)   2021-11-05 18:03:00
法典不是铁律 何况同一条法条都能有不同见解了 你拿现行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21-11-05 18:03:00
20周就有机会脱离母体存活的话你堕掉不就杀人了吗是不是应该要改成几周以上不能堕 但因为要脱离母体 所以依母亲之意愿剖腹脱出呢
作者: 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   2021-11-05 18:04:00
台男约炮是渣,但台女就变身体自主权,根本鸡排信徒
作者: c80352 (谙语)   2021-11-05 18:04:00
民法妄译堕胎赋权的精神 还自以为有理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5 18:07:00
告知跟须经同意不一样。还有,管到别人身体是怎么回事呢?太太身为配偶,为预防先生偷情生子的可能,所以合理拥有强制先生去结扎的权利吗?
作者: asdf6630 (asdf6630)   2021-11-05 18:10:00
都要修法了,拿现行法条当反对理由不会怪怪的吗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5 18:10:00
再来,你们可以在这边委屈嘲讽台男约砲渣台女身体自主权,不是因为世界上只有女人会偷情,而是因为男人即使偷情也不会怀孕好吗= =
作者: slugYU (基隆大蛞蝓)   2021-11-05 18:13:00
是怎么从配偶权导出堕胎同意权的 原po是不是想乱解释民法来带风向
作者: Beanoodle (屏东尼大目小栗旬)   2021-11-05 18:13:00
不想避孕只能堕阿,开堕!!!
作者: hws606 (nevergiveup)   2021-11-05 18:22:00
可以规定要告知啊,自己的身体不需要别人同意吧一直强调须被告知,却征求同意权是不是搞错什么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1-11-05 18:32:00
跟民法 扶养权都无关 只要修优生保健法就好相对男性结扎应该也不用配偶同意
作者: e223833755 (Jesusky)   2021-11-05 18:34:00
婚姻像儿戏,可怜啊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21-11-05 18:37:00
手术同意是医疗法 也是本人同意即可 无法签才需要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亲属基于医疗法 由配偶决定手术与否本来就很怪
作者: palatin   2021-11-05 18:40:00
堕胎为何会被画到扶养扶助权内?
作者: spica3642 (凉)   2021-11-05 18:44:00
妻子外遇怀孕要告知先生,先生外遇使人怀孕有需要告知妻子吗?天然自助餐耶。妻子对婚姻忠实,怀了先生的孩子,但为了工作/身体因素不想生,也不能堕胎?要工作才能跟你们这些优秀男性aa制啊,到底要不要aa制了啊?生了n胎的话不想生可以吗?还是不想生的那方要自己去结扎?可是结扎也要配偶同意喔~子宫长在谁身上就谁倒楣,还要被说挟子宫自重,真可怕。
作者: cajunlove (cajunlove)   2021-11-05 18:57:00
楼上说的很对。怀孕不能上班期间如果家用AA女方存款不够又要被说无耻靠老公觉得自己生小孩就最伟大?
作者: canis831025 (炽鸑)   2021-11-05 19:04:00
其实母体还是有绝对决定权啦查个有害孕妇成分 药局成药买一买感冒药吃一吃 也不用过量直接规避同意那条 可以自己决定要堕极端一点,一手拿着电话119一手拿着刀子,不用多大把,能刺到子宫的深度即可这点伤母体死不了,胚胎死定,119又能马上来不会延误绝对决定权就是在掌握子宫的人身上有意见真的去问上帝不用吵 呵呵
作者: odsL1573 (敢问进来可好)   2021-11-05 19:27:00
你是怎么从相互扶养扶助推导到堕胎同意权的?到底谁教你配偶权包含堕胎同意权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又是谁告诉你包含了不得隐瞒怀孕的事实整篇似是而非的 毫无逻辑 也就骗骗不懂法律的人不要翻两下民法就自以为看懂了法律好不好
作者: DarkBottle (固始汗)   2021-11-05 19:33:00
相互扶持干堕胎屁事
作者: odsL1573 (敢问进来可好)   2021-11-05 19:36:00
要是民法真有你说的这些权利 你觉得那些“女权团体”的法律顾问会不清楚?还轮得到你在这大谈配偶权啊?
作者: gitarovr (黑麦汁戒酒)   2021-11-05 19:45:00
我以为争议点是在堕胎出来的那个小孩,是由女方卵子与男方精子所产生的东西,所以女子虽因身体自主权有权进行堕胎,但她仍是侵害到男方的权利,因此需进行民事赔偿;若女方以身体自主权为由主张女方可无视男方所贡献之精子,全权决定是否堕胎,那亦无权于小孩诞生后,主张男方须负担扶养责任,因小孩诞生与否男方并无任何决定权,仅能要求一笔等同于上述女方决定堕胎时侵犯男方权利所需赔偿之费用自己乱想的XD欢迎大家一起键盘立法
作者: walkinhaze (随风飘摇)   2021-11-05 19:55:00
互负扶养义务跟堕胎与否半点关系都没有婚姻忠实义务比较偏重性排他,跟堕胎也没有关系到底是哪个字那句话可以让你推出你这篇文的结论????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见)   2021-11-05 19:59:00
妻子外遇该做的是离婚 而不是生一个没人爱的孩子
作者: tnw ( )   2021-11-05 20:08:00
要自主可以,行使后应该列为另一方得请求裁判离婚事由
作者: claire1999 (猫猫赞啦)   2021-11-05 20:17:00
权利跟权力都不会分在那边引法律笑死人
作者: gamer   2021-11-05 20:25:00
不好意思,中华民国法律未出生胎儿不具有人格权喔。所以什么胎儿是男女双方共同产物在法律上并不存在这种权利。
作者: rich25 (Rich)   2021-11-05 20:33:00
恕无法理解,是否更具体说明所谓扶助义务内容和保障精神为何,所谓“排他”是排哪个他,排他精神指涉为何,是说配偶可以行使手术同意权所以当然可以行使堕胎同意权吗? 难道这个同意权的行使不是在配偶一方无法自行同意的情况下适用吗,难道我自己可以行使我还需要受制于配偶他方? 此外婚姻忠实义务与堕胎同意权的关联性何在?是说如果没有同意权,就对婚姻不忠诚了吗?不要拿几个法条出来就想吓唬人补嘘
作者: hoohjoe (玖玖玖)   2021-11-05 20:52:00
本来一直都有新的价值观挑战旧的法律
作者: Woohee (GFriend's Buddy)   2021-11-05 20:54:00
女方如果不想要小孩应该刚开始就做保护措施吧…
作者: sable (规格外品)   2021-11-05 20:59:00
你们这些父权沙猪怎么可以质疑女人想要小秘密又想要分财产的小算盘呢?
作者: donnamonya (乡民A)   2021-11-05 21:02:00
你这篇不行啊,脸会被打很肿,自删要快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21-11-05 21:21:00
看完推文就不知道要结婚干嘛财产就要共有怀孕算母亲的事,真不知道这要怎么维持感情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21-11-05 21:23:00
呵呵
作者: neglect   2021-11-05 21:25:00
怎么不想想,民法一开始就不要把这些配偶权放进来
作者: Data000 (Data000)   2021-11-05 21:52:00
互相扶养和堕胎有什么关系?都没出生抚养个什么?
作者: candaptt (伟大的明天)   2021-11-05 21:57:00
认同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21-11-06 01:29:00
民法违宪了,怀孕是女生的身体,不能限制怀孕的人想怎么做,本来就不需经过丈夫同意除非小孩生出来,已经独立于母体外,这样就需要两边一起扶养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21-11-06 09:30:00
干脆废掉婚姻制度啦,女权笑呵呵
作者: Veronicajin   2021-11-06 11:16:00
我还在想什么时候配偶权包含“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的“专属支配权”,你列是中国的民法啊啊啊!btw,你ip在日本,列的法条参考来源是中国人民法院出版的书籍 ?
作者: gitarovr (黑麦汁戒酒)   2021-11-06 12:12:00
@gamer大 不太懂为何未出生胎儿没有人格权,就不属于两方产物,不论有没有人格权,这个东西本来就来自于男方精子与女方卵子啊?缺一不可
作者: gamer   2021-11-06 13:07:00
没有人格权请参照我国民法第6条,我国人民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律上自然人必需有人格权才存在权利义务之问题,如果自始不存在权利,自然也没有所属之问题。除非将胎儿认定为非自然人,才会有物权,但这种说法我恐怕你会被某宗教团体认为你是异端邪说就是了即便撇开宗教因素,纯就社会道德观点来看,你要说母亲体内的胎儿是财产恐怕也不被社会大众所接受,举利来说,如果胎儿是财产,那父母是不是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去处份,比如说卖给别人,我相信贩售胎儿这种中古世纪的想法在任一个现代国家都是骇人听闻,不被接受的。自然也不会有那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律会将之放入考量。
作者: walkinhaze (随风飘摇)   2021-11-06 15:58:00
https://reurl.cc/gzx93R搞半天你拿中共的法学著述分析我国法
作者: catwithptt (就叫小白吧)   2021-11-06 19:57:00
法源哪国的都搞不清楚
作者: zookeeper   2021-11-07 16:14:00
共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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