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觉得这里有自助餐的味道在。
你看喔,一场合意性交,男女双方参与,照理来说,双方都应担负同等的“性交后可能会
有小孩”这个风险对吧?
但受生理之限,只有女性会怀孕,所以这个风险100%落在女方头上,男方那部分的责任还
得靠后天人定的法律来规范--
这个事实好像总因为男性不会怀孕而自动被忽略,有不有趣?
※ 引述《vi000246 (Vi)》之铭言:
: 我觉der这是自助餐耶
: 为什么只有女性可以自主决定
: 男性不能单方面决定?
: 之前有个案例是富二代跟一个女孩打砲
: 女孩怀孕,坚持不堕
: 就是为了以后小孩能分到男方家产
: 男方也不能强逼女方夹娃娃
: 如果遇到这种是不是无解
: 只能生下来?
: 财富对折好简单,只要管不住小头
: 或是避孕工具中了那1%机率
: 你家N代家产就要say goodbye
: 我的观点是这胚胎,男女双方都有提供DNA
: 所以也是男方的所有物
: 既然女方能单方面决定生死
: 为什么男方不行?
: 这是自助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