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推文干脆跳出来解释地检署是怎么判的......
※ 引述《DDDDRR (QQ)》之铭言:
: 桃检查出,所谓妨害秘密罪所称非公开活动,意指活动在客观上已利用相当环境或采取
适
: 设备,所谓受刑法保护之隐私权,根据现场画面、偷拍录影等,该处所并未加设隔板等
确
: 活动隐密,也非密闭空间;检方审酌,陈男任意拍摄他人谈话行为虽有不妥,但难认当
时
: 非公开活动,客观上尚与刑法上之妨害秘密罪之构成要件不符,侦结予以陈不起诉处分
。
: 此外,陈男在影片下方留言“看了弟都会勃起硬”等语,有无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第20条
规
: ,则另外函送主管机关依法裁处。
刑法315-1-2
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
位者。
因为是公众场合不算非公开活动,照片应该也不属于身体隐私部位
所以妨害秘密完全就是围绕在照片本身,跟恶男言论完全没关系!
因此这个案件只能拿性骚扰防治法20来处理
对他人为性骚扰者、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 新闻连结:
: 丝袜控偷拍华航女地勤!贴文“看了弟弟都会...” 她怒告竟惨败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02/2114767.htm?from=ettoday_app
: 心得:
: 恶男这种言论竟然根本没起诉...
: 太可怕了吧 不过检方也有附上他们的要点看起来的确不构成妨碍秘密
因为言论完全跟刑法315-1-2无关,不起诉很正常
但是这种言论,我还真想向郑文灿陈情最好直接裁罚到10万上限
*的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