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paper (金纸)》之铭言:
: 梳理一下
: 性骚扰的重点的确不在于对象,但也不在于行为
: 1. 同样行为,不同人做有不同结果,因此决定性不在行为
: 2. 当事人主观认定性骚扰,性骚扰就成立
: 3. 所以起因不是行为,毕竟所有行为都可以成立
笑死
所以跟女性打招呼
跟她道早安、午安、或是多看一眼
算不算性骚扰?
如果说所有行为都算成立
那男生可不可以比照办理
: 4. 结论:重点在于感觉
: 连同一个人干的,你想告就可以告(所以跟对象无关)
: 大概是这样
: 备注:如果追根究底,可以上纲到人不存在就不会发生,所以归因在感觉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