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这样的精神科医生是真实存在的

楼主: achech (ILoveMyWife)   2020-11-16 08:27:04
精神科相较于其他科别,由于求助的病患有可能具有创伤经验,在治疗期间,治疗场域
外的立意接触应该是禁止的,不只是移情上容易造成个案的混淆,而且,也是对病患的
剥削,严重违反执业伦理。
不论是性行为、金钱借贷、无偿劳务都是。
这绝对是在训练过程中,老师们耳提面命的。
而且,一旦发生,不仅对当事人有影响,也影响其他人求助的意愿。美国各州规定不一
,从结束治疗两年后才允许有感情关系到终生禁止都有。但在治疗期间,绝对是禁止的

类似的不当接触,医疗、心理治疗、咨商辅导,甚至NGO的志工我都听过。最惨的还曾经
造成治疗者死亡。
这个案件,适用刑法228条:“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
务、业务或其他相类关系受自己监督、扶助、照护之人,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处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前项情形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可以检具相关资料向学会伦理委员会检举。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20-11-16 10:26:00
我在推文中是第一个提到228条的 我也提到 现在的点在于原PO有无方法证明有发生关系 然后伟大的板友就在说我在带告不成的风向 笑死 阿妳连发生关系都无法证明 228条到底要怎么帮妳定罪啦XDDD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20-11-16 10:28:00
到底要证明什么?跟着打渣男就好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20-11-16 10:33:00
楼上有道理 这确实是这板普遍的现象XDD
作者: ChampGrape (DHCP)   2020-11-16 10:41:00
恶男已经开始幻想自己是审判长了,但却连文章都看不懂,以为还有人赞同牠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20-11-16 10:54:00
又来了 又开始扣帽子了 可怜哪 论述能力不足才剩扣帽子能用XD 我不需要人赞同好吗 你等原原PO PO后续阿 看她敢不敢告 以及等判决结果 看我说的对不对阿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0-11-16 12:51:00
中姐姐都没事,一个巴掌拍不响
作者: darkseer   2020-11-16 13:50:00
没有同理心的人真的很恶耶,感谢原po分享法律知识
作者: mid (我放弃了)   2020-11-16 18:50:00
天啊 楼主是李主任吗?
作者: yaliieah   2020-11-16 19:08:00
谢谢原po
作者: ITME (ME)   2020-11-17 17:45:00
恶男崩恶男崩崩恶男崩崩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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