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代po
x月开始跟男友的朋友(情侣)合租
不过因为相处不愉快所以想提早搬走
本来情侣室友是跟另一个男生合租
不过后来男生朋友也跟情侣处不愉快搬走了
我们接着入住进来
入住时因为还在合约期内,室友(情侣)口头告知房东有两个人搬进来住
并没有再跟我们签其他合约也没有口头约定我们提早搬走要付违约金或扣押金等
租约到明年三月
我是打算最近跟室友说要住到年底就好
中间有些时间他可以去找其他室友
会说住到年底是因为六月底时室友跟我们说暑假会再有他的朋友暂住等当兵,只住暑假而
已
九月初室友朋友去当兵,行李还是都留在家里,感觉是当完兵明年一月会继续回来住
请男友跟室友确认后,室友说“应该会回来继续住”
觉得跟一开始只住暑假的说法相差甚远,也不主动告知我们之后还会有人进来住....
除了这件事,还有其他相处不融洽的事情
所以才想说住到他朋友当兵结束前搬走
或是我们在这之间有找到不错的房间应该也会先搬走
但我们都还是会提早告知室友要搬走这件事
只怕室友会因为我们没住满扣住押金或是叫我们缴违约金
想了解大家的看法,提出提早拆伙的话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