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因为不知道该发在哪一版,所以先发在女版
乡民若有建议发文的版面,我会再把文章转过去,谢谢
以下为简短懒人包,分隔线以下是我妈以我的口吻打的完整版本
家人在宜兰山坡地上买了一间房子,土地是建地,但房屋没建照
家人询问:如果没建照,想加盖二楼可以吗?
屋主回答:建照去申请就一定会过
于是家人请对方找了代书签合约,付了100万订金
签完约后找了建筑师,才知道这土地是山坡保育地
就算是自己的建地也不能盖房子
于是和对方说不买了,订金可退还90万就好
对方说是我们签约前自己没确认清楚,
所以要照合约上写的,悔约就没收100万订金
想请问若打官司,订金的部分,
会是他们要归还,还是真的就算是违约,所以不用归还?
若我们检举他们违建,是否有办法让他们房子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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