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物品或劳力换取金钱在如今已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有人有需求, 有人能够供给所需, 当价钱谈好后, 交易也就达成了。
然而当这个可转让的物品牵涉到身体的部位或身体的服务后, 可能就变得有争议性。
例如, 卖淫, 帮别人的小孩哺乳, 代理孕母, 卖头发, 卖器官。
为身体的部位或身体的服务付费很难用一般语汇去讨论,
因为我们似乎没有明确的界线去区分哪些商品或服务是牵涉到身体, 哪些不是。
在某个意义下, 我们好像可以很合理的说,
几乎所有有偿的雇用都牵涉到使用某人的身体来为其他人效劳。例如, 雇用工人来舖路,
是买下工人的劳力来让其他人享受交通便利。
关于代理孕母、器官捐赠衍生的费用、买卖器官, 每个国家的规定都不太一样,
但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 除了伊郎, 都禁止器官贩卖。
为什么有些对人体的使用是可接受的, 有些却不能呢? 这些相关法规的制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