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论理的方式来分析一下这件事吧。
在下夹小妹认为,这件事的争议似乎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来讨论:
1. 情趣用品在贩卖流通上是不是应该列为受管制物品?
2. 如果是的话,那该采取什么方式来管制才算合适?
从律师跟原文底下一些留言来看,看起来不少人的想法是,
情趣用品的流通贩卖压根不应该受到管制,
所以也不用讨论2了。
不过其实在原文我也没看到有任何关于,
情趣用品的流通贩卖完全不用受到管制的理据被提出。
有些人诉诸卫生棉跟保险套不用受到管制的类比推论(包含林律师),
另外有些人则直接要求,主张管制方应该先提出支持管制的理据。
那么,这些说法是不是有道理呢?
首先,卫生棉跟保险套与情趣用品在法律性质与使用目的上有很大差异。
卫生棉跟保险套是法定的医疗器材,但情趣用品不是,
而且这些法定的医疗器材都有明确的维护生理健康的目的,
限缩流通贩卖明显牴触这样的公卫目的,
所以不适合进行相关管制。
但这样的理由并不存在于情趣用品的议题上,
所以这样的类比我认为是很失败的(律师在专业范围外发言还是要谨言慎行比较好)。
那么,凭什么情趣用品要受到管制?
或许原新闻的地方妈妈也会反问,凭什么情趣用品不用受到管制?
为什么主张管制方就要先承担提供理据的责任?
我揣测,主张情趣用品不需受到管制的人,
背后默认了自由主义脉络下的不伤害原则,
认为只要在通常情况下不对他人造成伤害,
个人做任何行为都是受到自由价值所证成的,
当然,这也包含店家自由陈列、贩卖与流通情趣用品的行为。
这条不伤害原则涉及两个问题,
a. 到底不伤害的范围如何界定?怎样才叫做对他人造成伤害或没造成伤害?
b. 只有在有人受到伤害的情况下,人们才有理由进行批评或国家才有权介入吗?
关于a,我们假设在符合商品目的的正常使用之下,
未成年人拿到这些商品并出于自愿进行相关的性行为,
这样的情况有没有任何问题?
首先,至少就现况而言(包含儿少法在内的多条立法目的),
我们并不认为未成年人出于自愿的性行为不用受到任何规范,
因为不符年龄条件的性行为或性探索,
被视为是有害心理的健全发展。(否则我们干嘛把A片列为18禁?)
所以贩卖或供应会促使这种事发生的商品,看来也是应该受到管制。
那么,店家公开陈列与贩卖按摩棒等情趣商品是否会促进上述情况产生?
我不知道,只不过类比于菸酒的年龄管制,
假如使用按摩棒的性行为可以被视为,在某个年龄以下是有害心理健全发展的,
那么贩卖流通按摩棒的行为就能够如同菸酒一般进行管制。
关于b,就算我们暂且不讨论是否会发生伤害的议题,
但国家也不是只能以伤害的具体发生为理由来介入,
尤其儿少法的罚则只是维持社会健全环境所需的行政罚。
假若大众的共识还是认为,
在我国的社会环境中,与性相关的各种资讯与商品,
在不同年龄阶段有其相对应的合适接触深度,
那么国家进行某些管制措施还是合理的。
如果我们在1的问题上是认为有理由进行管制的,
那么就来到了2,什么才是合宜的管制措施的问题。
个人认为,或许可以比照菸酒与视听上的管制措施来做,
也就是说,禁止贩卖给刑法上的未成年人,
并在陈列的区域或外包装上标示警语。
以上提供给大家参考与讨论。
※ 引述《joanzkow (星浪)》之铭言:
: 标题: [新闻] 宝雅卖“按摩棒”遭家长投诉挨罚!律师
: 时间: Mon Mar 9 23:18:3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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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雅卖“按摩棒”遭家长投诉挨罚!律师气炸:该消失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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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林彦臣/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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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日前接获一位国中生妈妈气愤投诉,指出宝雅公然贩售女性情趣用的
: 按摩棒,还被国中的儿子询问怎么用,消保会因此派员了解,并通报社会局依法开罚。对
: 此林智群律师在脸书上发文怒轰,“真正应该消失的应该是你自己吧?”
:
: 消保会指出,日前接获一通害羞妈妈来电,称她带着国中孩子去宝雅消费时,她儿子拿着
: 按摩棒到她面前问,“妈妈这怎么用?”妈妈一时语塞,回家后便气愤的打来投诉,不断
: 询问“为什么开放的卖场可以摆放情趣用品?”派员前往了解后,发现药妆店北中南等13
: 处卖场,果然有统一陈列情趣用品贩售的情形,甚至供消费者轻易拿取试用。
:
: 高雄市社会局表示,接获消保会反应后,已立即抽查该生活用品百货等2家连锁店,现场
: 的确有摆设陈列成人用品,当下已拍照存证,也已请店家立即下架,后续将依《儿少法》
: 第43条第3项“任何人均不得贩卖、交付或供应违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质或物品”
: 之规定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
:
: 林智群律师在脸书上发文指出,其实要学习的是家长啦!如果这世界上你没办法解释的事
: 情都要消失,那要消失的东西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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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智群怒轰,小孩看到卫生棉,问你怎么用,妈妈羞于回答,难道要卖场不卖卫生棉吗?
: 小孩在小7看到保险套,问你怎么用,你没办法回答,难道就要便利商店不卖保险套吗?
: 小孩问你月蚀是怎么发生的,你没办法解释,可以叫月亮消失吗?“真正应该消失的应该
: 是你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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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智群再回归法律专业分析,主管机关应该是用违反儿少法第43条去裁罚的,问题是这一
: 条,是禁止商家贩卖有害身心健康之色情、猥亵物品给小朋友,今天宝雅有卖按摩棒给小
: 朋友吗?没有的话,主管机关有什么可以罚的呢?妈妈乱检举已经很糟糕了,更糟糕的是
: ,主管机关还随着起舞乱罚一通,高雄市政府法务单位的法律专业能力似乎有所退步,请
: 韩市长注意一下嘿!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309/1663605.htm?from=ettoday_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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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怎么看?这就好比保险套都会放在柜台结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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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也似乎没什么人抗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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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小孩看到究竟会好奇而去研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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