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结婚花300多万买豪宅 婚宴前分手只拿回25万元聘金
2020-03-07 14:22:39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高雄陈姓男子与林姓女友论及婚嫁,婚前由陈男花240万买下
一间千万豪宅,并登记在两人名下,为了构筑新家,又花了64万元装潢、添购家俱,陈还
拿25万元当聘金给女方,但两人感情生变,婚事告吹后,陈男提告向林女索讨300多万元
,最后法院只判林女须偿还25万元聘金。
判决指出,陈男和林女交往多年,2014年10月间,两人有意成家,婚前,陈家出资240万
元付头款,买下一间千万豪宅后,陈男主张把房子登记在他和林女名下,然后又花了64万
余元替新家装潢、添购家俱。
房子买好后,两人直到2016年5月才举办订婚典礼,订婚时,陈男又拿了25万元聘金给女
方,但两人订完婚后迟未登记结婚,后来又因为生活在一起冲突磨擦不断,甚至在婚礼、
婚宴前大吵一架,两人婚事就此告吹。
两人分手后,陈男认为林女没有付出就占了一半房子,于是提告要求林女要还一半的头期
款120万元、64万元装潢及68万元余元的婚礼费用,更须赔偿30万元精神抚慰金,求偿总
计超过282万余元。
林女则辩称,陈男的头期款是他父母给的,房子的装潢、家俱则是她拿出来的钱,甚至房
贷她缴得比陈男还多,婚宴没举行,也没有举办婚礼、婚宴而衍生的费用,至于房子的产
权问题,她愿意把房子分割产权后,把自己的那一部分拍卖后所得价金还给陈男。
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事证及证人证司,认为两人解除婚约都要负责,且陈男没有提出进一
步证据证明装潢、家俱费都是从自己拿出来的钱,因此判林女只须偿还25万元聘金,全案
可上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91920
……
果然婚前谈恋爱是一回事,生活在一起又是一回事,两个人婚前投资太多金钱在房产
上,要分开真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