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板主滥权,还我参选资格!!!!!!!!!!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19-09-27 23:04:14
※ 引述《flower42 (栗悟饭与龟波功)》之铭言:
: 我已经在站内信说明得很清楚了。
: 也表明若还是不满,欢迎申诉,但既然你到版上开一篇,我也写一篇,让版友明白。
: 这是你的“参选"标题
: > 249 + 1 9/25 tn00270144 □ [征选]↖★煞气@tn00270144☆↘
: 根据征选公告#1TWDXVdv (WomenTalk)
: .........
: 二、征选文标题及格式 (格式或内容不符视为无效参选)
: 文章标题请注明 [征选] XXXXXXX <-ID.....
: 你的标题明显不符规定,根据公告,为无效参选。
: 就像你去选总统,在姓名栏画一堆小花,中选会会接受你的申请?
那我反问你
那今天有人去参选
中选会驳回
因为他在姓名栏旁边有一些符号
同时时间到了
所以他参选无效
叫他四年后再来
更不要提多次选举都允许这事情
就这次不行
你觉得中选会
会干出这种事情?????
: 至于你提到的“之前有版友也不符规定,但仍可参选",或许是时任版主想给参选者方
便
: ,我予以尊重。
参选的时候说
会参阅以前的判例,让标准和以前不会差太多
若版规过严或有模糊地带,将和同事们讨论修法
现在就是尊重
标准要完全反过来
不然就是渎职
所以以前的板主都是渎职?
你当下有跟同事讨论
还是有修过法????
: 但规定怎么写我就怎么执行,若我发现不符格式,仍让你继续参选,就是我渎职。
规定没有写
若有非格式规定之文字内容,视为无效参选
我不止跟你讨论过往判例
你过往的参选政见
还跟你讨论规定
: 另外,请使用者注意语气,避免使用情绪性字眼。
好的
花花加油!!!!!
辛苦了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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