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板主滥权,还我参选资格!!!!!!!!!!

楼主: flower42 (肥宅小花)   2019-09-27 22:36:49
我已经在站内信说明得很清楚了。
也表明若还是不满,欢迎申诉,但既然你到版上开一篇,我也写一篇,让版友明白。
这是你的“参选"标题
> 249 + 1 9/25 tn00270144 □ [征选]↖★煞气@tn00270144☆↘
根据征选公告#1TWDXVdv (WomenTalk)
.........
二、征选文标题及格式 (格式或内容不符视为无效参选)
文章标题请注明 [征选] XXXXXXX <-ID.....
你的标题明显不符规定,根据公告,为无效参选。
就像你去选总统,在姓名栏画一堆小花,中选会会接受你的申请?
至于你提到的“之前有版友也不符规定,但仍可参选",或许是时任版主想给参选者方便
,我予以尊重。
但规定怎么写我就怎么执行,若我发现不符格式,仍让你继续参选,就是我渎职。
另外,请使用者注意语气,避免使用情绪性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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