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新闻网涨价迳扣款 退订电话打不通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029095
来源:联合新闻网 台湾醒报 记者张元融╱台北报导
针对9月2日起苹果新闻网收费订阅价格从10元(优惠价)调整为120元,且自动从订阅户
的信用卡扣款一事,已经引起市场譁然。北市府法务局消保中心已正式发函至苹果新闻网
,要求派员到法务局说明。接获许多投诉的消基会秘书长吴荣达则说,此事有违程序原则
、公平原则,不排除召开记者会谴责。
价格变动应征得同意
“9月2日以后消基会接到许多民众打来申诉,主要是以‘价格大幅上涨后,未征得我的同
意,怎么可以自动扣款’为主?”吴荣达表示,苹果新闻网(壹传媒)虽已有立定型化契
约,但他强调,消费契约主要是由邀约与承诺构成,契约成立的基础是消费者同不同意,
因此业者应“明确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据了解,这两天订阅者已经打爆苹果客服专线,
但一直满线无法接通。
“业者从10元优惠价转为120元原价之时,若只是在事前发个函(电子邮件通知),在未
征得消费者再次同意的情况下,这个消费契约还能发生效力吗?”
吴荣达表示,若价格有变动,业者就应重新取得消费者同意。消费者若无明示“愿以120
元续约”,却接到信用卡帐户被扣120元的通知,那就很有问题。
“价钱若有变动,应主动通知消费者,在消费者同意消费的情况下,消费契约才有效力。
”吴荣达痛批,此种“我没有反对,就代表我同意”的作法若属实,有违程序原则与公平
原则。
苹果有立定型化契约
苹果官网上的定型化契约(壹传媒集团服务协议条款及条件)“《苹果新闻网》(台湾)
订阅服务”内文表明:本公司在9月2日推行《苹果新闻网》升级壹会员优惠订阅服务,并
指出“每月月费NT$120元。”值得注意的是,广告信中有一段提到会在9月2日自动扣款,
但字眼藏在段落之中,未予强调,字体亦无加大,很容易受到忽视。
合约中也提到,依“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规定,一经授权扣款购买即
为完成服务,不适用《消保法》通讯交易七日解除权之规定,所以月费壹会员无法退费。
但据了解,苹果新闻网已经在抗议下决定有条件接受退费。
契约内文无强调
吴荣达也强调,在密密麻麻的内容中,若要强调某一部分的效力,必须以画粗线、放大字
体为原则,但该契约并无此动作,“通常来讲,会被认定为违反程序原则。”
“目前还在等苹果新闻网正式的回应,”吴荣达说:“消基会已于4日拟好稿,发函给苹
果要求说明,希望这两天他们的回应能符合消费者的权益。”否则,消基会将以“不符合
公平、程序原则”召开记者会公开批评。
心得:我看八卦板有不少受灾户被自动扣款而发文抱怨,甚至要申诉提告的。
不知道有没有女孩也是有花10元订阅苹果日报的?结果9月之后发现自动被扣款
一百多元的? 感觉各大主流媒体有报导这件事的不多。总之女孩们要注意,
光是解安装删掉苹果的app不等于取消订阅,要到苹果日报的官网去手动设定
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