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难过] 监视器录到一些难堪的画面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05:14
是否同意记者抄文:/NO
※ 引述《olctw (facebook.com/k.olc.tw)》之铭言:
: 我是男的, 37 岁,2 个女儿,我觉得原始发文提到的情况需要注意,但就个人观点看

: 这真的没有需要过度反应
我是女的,17岁,我觉得在性骚扰/性侵案件中,受害者的想法远比这个社会的重要,叫
受害者不要大惊小怪的风气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 小孩有一次幼儿园回来,提到有小男生玩的时候碰她身体,我是这样教她
: "你应该告诉他,你觉得这样子不舒服,请他下次不要这样"
: 同样的,如果那个朋友可以有这样的勇气,这样子直接说出来大部分情况下可以有效制

身为女生,诚实的告诉你,在我遇到的情况中,除非有群众施压(而不巧,通常受害者不
会想让此类经验被别人知道),“说出来”并没有办法有效制止。
小学二年级,有一个男生把我拉到没人的走廊靠着墙摸我的胸部/下体,我在过程中多次
跑掉又被抓到,口头制止、肢体打他/踢他都没有停。第一次 诉我妈让她处理,他乖了3
天,三天后,他又在经过我的时候偷摸,事情的后续我已经忘了,也不知道老师为什么没
有通报性平会,他后来转学了。
“说出来”在这里的角色,就像有钱人在门上装了三个锁一样,你觉得装了三个锁就没有
人会去偷吗?会执行的人,大部分已经知道这件事的违法性,也不太在乎受害者的想法。
而拜托你,不要让你女儿自己去面对加害者,也许你听不出来,但她在跟你求救。
: 后续的情况,可以跟妈妈一起讨论如何沟通,基本建议是一定要让他知道
同意
: 我同意 Grayfish 关于男性性欲的论点,只是对比站在 "潜在受害者" 的角度去防范,

: 觉得试着去理解并且找到跟这样的男性相处的方式会好一点,因为从某些角度看,这样

: 男性存在于生活的各种场合,随时在高度警戒的情况会活得很累
后来国中很常很男生混,相处过程不乏性的讨论,但在我的经验中,遇到这种事恶心的反
应是很直觉的,我不认为“跟这样的男性”相处会有有多大的助益。
: 很多的研究都会告诉你,正常男性出现性幻想的频率很高,像是...
: 英文: https://www.bustle.com/articles/88057
: 中文: https://health.ettoday.net/news/782167
: 我认同研究的结果,因为自己也是这样,如何真实面对与讨论这个话题在台湾社会一直

: 很大的挑战,只要回顾这个议题的相关讨论就可以看出来
我的脑出现性幻想的频率也很高,这不代表我会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执行。
: 我不认同一些压抑或甚至吃药降低性欲的论点,性欲的存在很多时候也驱动了人的各种

: 现,药物是用来针对行为明显无法克制的情况,
我以为药物只是开玩笑XD
满脑子性幻想不是一种病,相反的它很多
: 时候也带出了丰富的创意与优异的体能表现
: 台湾在教育以及生活环境存在着过多的禁止与保护,所以一般人对于人性的认知离真实

: 况有很大差距,不过现在有便利的网络,要粗浅的认知男性幻想其实只要打开大部份的

: 色网站就可以看到(Pornhub?), Netflix 之类的则是可以看到精致的影集与纪录片,
你?
: 要把 "恶心" 两个字放一边,其实不难找到认识这些真实情况的途径
: 即使你真的无法放下崇高的道德观,清楚知道你的敌人想些什么应该也有助于维持理想

: 所以还是多看些 A 片吧(?)
会对这种事感到恶心真的不需要“崇高”的道德观(我每天都有看)。当然,我才17岁,
现在读的又是女校,你可以说我只是个未经世事、活在自己乌托邦的屁孩(逻辑谬误:人
身攻击),但真的请你再多注意你女儿,谢谢。
作者: NBAes (oracle arena)   2019-05-25 09:10:00
17岁在跟人家用ptt?去读书好吗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11:00
QQ
作者: tbrs (小小光芒迷)   2019-05-25 09:11:00
以后年轻人应会越来越少 因为不能新创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12:00
总比删文仔好吧
作者: mystage (亭)   2019-05-25 09:12:00
贴文不要理挑衅的啦。
作者: NBAes (oracle arena)   2019-05-25 09:12:00
笑死 蔡吧吧 去唸书啦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25 09:19:00
虽然说你觉得...或者应该说你希望,受害者的想法很重要但现实是,对社会来说,那恐怕并不是那么重要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26:00
对,所以我觉得问题很大,因为整个性骚/性侵类案件就是建立在受害者的感觉上,受害者有没有觉得不舒服/恶心才是关键
作者: crispycarrot (小萝卜道尼)   2019-05-25 09:27:00
呜呜呜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25 09:31:00
如果是10年前,我大概会同意这样的观点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32:00
因为假性骚/性侵案吗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25 09:32:00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争执牵涉到双方,如果又要社会介入审判那绝对不是只有受害者一方说了算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33:00
但原原po 已经有监视器(我有看到照片)所以也应该不会有举证上的问题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25 09:33:00
比方说好了,假设今天两个人受到同等程度的性骚扰他们受到的伤害会是完全一样的吗?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34:00
应该不会,但我不太知道你想说什么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25 09:35:00
对,两人受到的伤害恐怕会有差异,即使是遭受一样程度的性骚扰,一人可能受到打击比较大,另一人可能相对就还好那么,如果是照受害者一方说了算,受到伤害比较严重的那位受害者,是否就能要求给加害者更重的处罚?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37:00
可以啊,交给法官判断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25 09:39:00
实务上是这样没错,但如果这个受害者主张自己承受的痛苦极大,难道就完全照受害者的感觉,以此处罚加害者?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09:44:00
喔喔我懂了但是不考虑举证困难我觉得不太实际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9-05-25 09:51:00
我觉得举证是另一回事,就受害者主观来说,当然会认为遭受性骚扰,重点就是受害者本身的感受,但是站在司法或社会旁观者的立场,因为有很多其他因素考量,不太可能只将受害者的感受,作为判断是件的唯一依据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9-05-25 10:17:00
其他的不说 这篇那个罪证确凿就是违法了吧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5 10:19:00
私校悲歌:(
作者: lin911179   2019-05-25 10:59:00
我是觉得啦,人跟动物不同的地方就是人有自制力,知道什么可以什么不行有些觉得这很正常甚至还付诸实行的人真的是...
作者: starguardian   2019-05-25 12:32:00
低能卡欢迎您
作者: cclon543 (henbun)   2019-05-25 12:35:00
一楼有丙
作者: olctw (k.olc.tw)   2019-05-25 12:39:00
受害者的想法当然重要,但清楚表达自己的不悦会是第一时间保护自己的作法,进一步的也会需要受害者愿意说出来亲友才有办法协助,因为厌恶而选择逃避不去认识就好像是蒙着眼睛走路一样吧
作者: apolloapollo (apollo)   2019-05-25 13:31:00
去读书好吗
作者: Dirk3 (苗中大学长)   2019-05-25 14:17:00
反串?
作者: wudatou (datou)   2019-05-25 15:35:00
难怪我妈小时候都跟我说你长大就懂了 还真的很多逻辑是年轻人没办法理解的
作者: z19940204 (z19940204)   2019-05-25 16:30:00
17岁有这种想法跟观点,已经屌打版上部分的恶心成年台男了
作者: qqqm (@@)   2019-05-25 17:20:00
推 一堆在那边针对年龄的是怎样
作者: guepard (刺猬树)   2019-05-25 18:59:00
有年轻人是好事啊,成熟与否跟年龄并不正相关
作者: Sofast (sowhat)   2019-05-25 21:46:00
拍拍
作者: milktea33 (奶茶)   2019-05-25 23:51:00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9-05-26 02:16:00
原文说第一时间直接反应 可是你却自己解读成反应后就没事了 果然只有17岁妳的个人经验很重要 并不代表别人的意见不可取还有人连文字无法解读就恶心台男叫得好开心 看来是没受教育来着
作者: z19940204 (z19940204)   2019-05-26 08:17:00
楼上你要说我可以直讲啦,我不是有加部分两字 ?想挑衅想钓鱼就免了,原po的观点除了被你理解成别人的意见不可取,我是怀疑我们看的是同篇文吗 ?
楼主: lin91223 (starbutterfly)   2019-05-26 09:51:00
说真的,前文说“这真的没需要过度反应”,后文他举女儿的例子,我觉得这是合理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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