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vman (该怎做好呢~~?)》之铭言:
: 如标题,姐姐跟姐夫在台北工作,住老公家中
: 二个小孩一个五岁一个三岁,
: 觉得台北小孩学费太贵,要带小孩回来
: 姐夫在台北工作,姐姐在乡下找可以正常上下班的
: 我也结婚了,没有小孩,房子是爸爸留下来的,
: 姐姐房间还留着,请问板上大大们你们会接受吗?
: 姐姐带二个小孩回来住…我现在很困扰
: 感觉回来住久一定会有摩擦,
: 想拒绝又怕伤了彼此情份,
: 想请问大大们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好烦恼啊
: 补充:房子是当初爸爸过世留下来我继承的
: 过世的时候不含房子银行负债五六百万
: 只是想请问大大怎么处理后续比较好呢
除非你姐姐和姐夫曾经对你有恩情,为了报答恩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你说你父亲负债,其他人抛弃继承,
所以房子已经是你的财产了。
大家都说了,请神容易送神难。
我再送您一句,救急不救穷,
你可以做的就是让你姐姐暂住,
但是要事先和他们说清楚,时间到要搬出去。
如果不想太麻烦,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花钱了事。
就说你和你先生有计划要生小孩,所以不方便。
但我可以出一点钱帮你找房子租,
您先住看看,看好不好再说。
然后就说你帮忙出押金和第一个月租金,
记得租屋保证人是要签你姊夫的名字。不是你。
如果你姐姐和你姐夫识相的话,
就不会来烦妳。
如果你姐钱拿了钱后又一直找您,那你就当作就是花钱消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