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略懂
这就要讲到‘权利’这个概念了
当初在探讨权利时,将权利分成两种:
天赋人权跟法定权利
前者就是一种超越宗教、文化、习俗、法律的普世价值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害怕多数暴力
如果今天人权没有凌驾在一切之上,可以被任意变动
那出现这个情况:‘多数决要求全面扑杀特定族群’该怎么办?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纳粹德国,以法律方式限制犹太人的权利,进而屠杀犹太人
所以某些人会誓死捍卫人权正是这个道理,并不是要帮犯人讲话,而是害怕‘天赋人权’的地位动摇,进而崩溃
不过啊
天赋人权也是有被挑战啦
在某些危难的情况下,天赋人权还真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
比如说,一群人受困在某地,大家快饿死了,于是集体投票表决杀人吃肉
请问有没有侵犯人权?
还有啊
在海上漂流的两人在抢唯一的浮木
请问可以杀死对方吗?
大概是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