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其实很反对情侣或夫妻间彼此互告妨害性自主的,为什么关系亲密的人间的亲密行为
要用刑事来介入呢?
妨害性自主应该排除夫妻跟情侣吧,
女权主义就只是种意识问题,法律不应该助涨这种歪风。
此外,应该将成年男女除了强制、胁迫及职务需要外与异性独处一室、过夜
视为合意性交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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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依板规六处份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13:00原波你是男生吗
比如说男女刚交往 男方以为只要是情侣关系就可以干 但女方不同意觉得太快了 但男方还是硬上 这样你觉得如何
所以说就是对方不配合但是一方硬要勒?说不定当下女方就想分手了但来不及讲
你说的都是建立在能沟通的立场啊 可是所谓的强暴哪来的沟通空间人生有三大错觉 你怎么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说不定你觉得没有 人家就觉得可以啊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9-01-11 20:28:00怎么有人跟这种键盘小妹认真了呢?
有些人交往前后是不一样的嘴脸 很难看得清楚的 所以这些东西都有他存在的必要
还有没意愿有婚前性行为就不应该收受男生的金钱行为会造成给对方的错觉
如果真的是键盘小妹的话 我觉得他应该反省 这种事情不能乱讲 这要让这种类型的受害者情何以堪 等于要把她们受的罪除罪化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31:00错觉这词本身就很恶心 一种推卸责任的手法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33:00有些人觉得自己很孝顺就八成能拿到遗产 也是一种错觉男方真的那么怕被告 自己不要跟女生同处一室啊
没事和人在密室共处,一起过夜不就会给人错觉吗?女生也一样,不想被上就不要跟人独处一室啊!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35:00有个人自己爱幻想 我们就必须帮他实现幻境吗?错觉这词真的很好笑 成年人了不需要用这词推托责任不然这种人应该要去看精神科医生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38:00问爸爸也没用啊 一切都白纸黑字啦 我是不知道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力?要怎么证明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39:00因为法律只看证物供词 错觉属于哪一种?
你答应跟人家交往了,也收受金钱并且都跟人家独处一室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0:00那就要看女方对交往定义是什么啊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2:00对啊 沟通很重要 所以男方想怎样该跟女方好好沟通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3:00说真的啦 如果我是男的 我要追女生 就算牵手我一定先问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4:00都说沟通很重要了 oo之前开口问一下很难吗
没有说过不给不代表她一定答应啊 请明确的获得许可好吗不要用感觉或是猜的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6:00想要oo却不敢问 还直接来 这种人应该是精神有毛病吧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7:00所以不用除罪化啊 让这种人被抓 去监牢里面医精神疾病啊
所以你认为在一段关系中 受到伤害的一方只能选择认赔杀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8:00这种男人是很害羞还是怎样 就开口说 你愿意跟我oo吗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49:00不开口问就侵犯别人身体 好像也不能用害羞形容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50:00直接开我抽屉拿我的零钱 这种就是父母没训练他自制力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51:00总而言之 你提的例子 这种人缺两种 沟通能力 自制力说真的 如果在性方面女人自制力较好 为何要迁就男性?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53:00所以这种人有病啊 我相信男人九成九都很有自制力啊就是那一小部分的男人需要看精神科医生啊
你说的那些在情侣与夫妻间很正常啊我不认为这样就是有病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54:00正常?你写过论文? 你男女关系学家?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55:00我先不论男性大部分是怎样 这种法律制定 其他国家会怎么看笑死人 这种问题还有什么好讨论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56:00拿安佐当例子 美国会关他八个月 老实说是个国家的悲哀悲哀在哪?很明显美国的状况很糟糕了其实这种模糊地带的法律 很多能讨论啦
作者: cfamber (冬至) 2019-01-11 20:58:00
你是不是把民法跟刑法的范畴搞错了,你这样描述是你反对的是民法介入不是刑法喔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0:58:00就像某艺人儿子也呛过要炸某政府 一定也有部分民众希望政府关他八个月为什么台湾没有关他八个月 因为没有法律可以关他那么久吧(我对法律其实不太懂 先说在前面)
作者: cfamber (冬至) 2019-01-11 21:02:00
然后认真觉得你不是在反串的话真的太恐怖了.....性暴力在家人关系也有,男女交往只要一方拒绝,不同意性交,但另一方强制侵犯就是强暴,你说不要却被男友干来干去你觉得OK那是你的事,可别对那些被害者讲这些荒诞的言论....
外国案例对性侵只是针对“暴力”部份并不是有性行为就认定“性侵”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05:00其实说到最后 你对这有兴趣的话 自己想办法啊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05:00看是要去当立法委员 还是找民代(这方面我不太懂啦)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9-01-11 21:06:00所以我才说是键盘小妹啊 通篇都是想占女人便宜的言论
啊 反正会强暴人家的就是没有自制力或是无法沟通的 原po不用纠结可以沟通的这件事情 还有有人说情侣一定是真心相爱吗 说不定还有要骗砲的 以为只要交往之后就可以强制得手( ・ω・`)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06:00总之 我觉得你这种议题在女板很难得到支持
作者: cfamber (冬至) 2019-01-11 21:06:00
你最后一行说同意过夜的不能算,那亲属强暴幼儿的你要当他活该吗,同意过夜又没有同意性交,是在脑补什么?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06:00就像戴安全帽 也一堆民众反对啊 不晓得是谁去努力让它通过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07:00我记得一条法律要成立 好像要先去连署之类的吗?想要性行为 却连开口都不敢 这种人没资格作为成人
你在公三小 有伤才算性侵?那如果外面拿刀狭持让女生乖乖配合女生阴部刚好也没撕裂伤 难道只能算强制罪吗 说什么傻话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09:00性行为前开口问一句 可以oo吗 这样都不敢?笑死人了
cfamber 我有注明“成年男女”你说的那是另外的事情了whale 我说的是情侣与夫妻间的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12:00我认真觉得性行为前开口问应该是个必须流程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13:00到底不问的 是害羞 还是语言障碍 还是太猴急XDDD什么个性与沟通 这种人就是有病啦 老实说我老公就是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14:00我老公就是不肯开口讲话的人 我觉得他需要看精神科不过连我老公这种怪咖 oo之间都会开口问了
carnie 就只是因为当自己人啊!你可以跟他说要之前先问不然就只能换对象了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15:00常有人问 什么是精神疾病?是不是跟大部分的人不同的行为 常被认为是精神疾病?
你觉得强暴的定义会因为男女双方关系不同而改变定义吗?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17:00我老公好像有自闭倾向(假日电动打16个小时)但起码他oo之前还会问 我还能忍受的了(想拖他去看精神科)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18:00性行为不肯开口问的 这真的可以请精神科医师写论文研究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9-01-11 21:19:00那双方皆为同性恋或一方为同性恋呢?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21:00笑死人 你叫对方没感觉要直说?挖塞 你可以要求别人别人不能要求你喔? 换句话说 想oo也不直说? XDDD就跟女生晚餐要吃什么 回答随便的很讨打一样啊
作者: nordicunikko 2019-01-11 21:22:00
就算是夫妻或情侣也是会有不想配合的时候吧,像是身体不舒服or很累的时候,不论关系、以前有没有合意上床过,拒绝了还要硬上就是强暴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23:00不过回答随便的 也起码有开口 想oo却不开口的真的有病啊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9-01-11 21:23:00所以两男或两女共处一室,无论性向也符合楼主的条件吗?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24:00这种不肯开口的 人家店打烊了 是不是还硬要进去吃面? XDD什么沟通咧 这种人精神有疾病啊 关起来给医生治疗啦
然后公证成为契约,如果对方不照方面的条件做就有拘束效力了。feedback 当然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25:00我上次看一间早餐店 桌椅也都没收跟我说打烊了 气死我了那我该不该去看医生 因为我超想坐下去点餐XD
carnie 店家可以不煮,但还是供应给他就是问题了。
假设在共住青旅共处一室就是合意吗?妨碍性自主无论性别都是可以用的好吗 若说通奸不该入刑法而除罪化我觉得合理 但强暴是重罪 并不能因为有烂人滥用而不保障该保障的人 若不是反串真的希望你好好想想 这种想法非常可怕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9-01-11 21:27:00楼主这样想我还真认了,只能说你所想的非常不符合比例原则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28:00还有 路人推婴儿车 我可以摸婴儿的脸颊吗 我是好意耶摸婴儿脸颊 婴儿又不会受伤 我需要先问妈妈吗
情侣夫妻要怎么界定 我不爱这个人想分手了对方不肯 这样他要性行为我就一定要答应吗?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29:00店家不肯煮 我自己进柜台煮 可以吗? XDDD我会付钱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30:00早餐店的餐点我都会煮 不过就是煎蛋跟火腿早餐店我吃很多次啦 老板也认得我啊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32:00摸婴儿脸需要别人同意吗 我之前养狗 我愿意给路人摸啊婴儿跟狗是有啥不同?
Ok既然你也同意定义不会变 那为什么发生在夫妻时你还要特别强调验伤跟强制的问题?
只是想分手还没正式分手当然还是算情侣或夫妻关系啊你可以拒绝不与他独处见面的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34:00如果我说 婴儿跟狗是一样的 肯定会有人说我有精神疾病XD所以这世界就是多数决定 对吧 多数人认为婴儿比狗重要
作者:
LP30KG 2019-01-11 21:35:00法律有约束与限制的功能
whale 外国的制度就这样啊,不然那知道你是不是因一时情绪诬告
作者: fghluluop 2019-01-11 21:36:00
奇文共赏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36:00那路人摸婴儿脸被告 合理吗
男人也有人权,而且“性侵罪”对男人名誉的伤害是非常大的这边是指情侣跟夫妻间的。路人跟这没关系。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38:00反正我说台湾不可能有这种法律啦 是要红遍全世界吗
法律也明订夫妻间履行性关系与同居的义务夫妻间的性侵问题怎不用家事法或民法解决就好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40:00法律都是人订的啦有什么伟大 劝你努力当总统 法律随你立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41:00我当总统的话 要建紫禁城 要娶10个妃子(女的!)喔 那你有没有去念法律系?
明订了又如何?能真的强制一个人执行吗 顶多达成离婚要件 不爽你离婚 但你不能强制我一定要做爱好吗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42:00我的梦想是当女板板主以后 男的不准发文! XDD
台湾当司法官只要补习或自修考试过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念法律系。whale 我的原意就是不爽就分手或离婚啊干嘛一定要弄得人家坐牢呢?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跟对方交往了,就必须要24小时有求必应?被硬上也不能吭声?妳想法蛮偏差的欸......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45:00所以这推文看下来 你的想法在女板得不到支持的
而且我讲的男生拿刀威胁女性要做爱 你觉得不会发生在夫妻间吗?而且什么男生的人权 人权不是这样用的吧 所谓的性侵罪并没有针对性别 不是只有男生会性侵 但你怎么会这样归类呢
离婚跟分手是基本的好吗......你违反他人意愿侵犯他人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47:00那我说 交往的话 男方的义务是要出钱 有男人反对吗
那如果改成伤害呢,打你殴你囚禁你,你就分手就好了啊,干嘛让他接受司法处遇
不好意思喔 台湾要考律师或司法官至少要把必修学分补齐并不是考过就可以了
当然可以啊......所以调解不成的咧?也不能 ?也不能提 ?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1:49:00你的假设是想强别人的都很理性 全世界大家都沟通良好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49:00什么 当司法官还要修学分 干嘛修啊 原波你觉得呢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51:00(头条新闻:震惊! 到底司法官要不要补修学分?)
楼楼上的,那是暴力问题,跟只是不爽就告性侵不一样的定义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52:00我忽然觉得 我又不懂法律讨论个屁啊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1:52:00越想越不对劲的是谁告成了?
carine 不用!不然一堆司法特考补习班开假的吗?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53:00讨论两个小时的结果:女板没人支持你 知道吗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1:54:00不少? 举几个判例来看看
你可以去旁听大学的刑法课程 跟教授辩论一下 或许你会有不同想法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55:00所以原波想当立法委员吗我当立法委员的话 要禁止男性在女板发文
超级不行..自我中心主义,我觉得你活在一个美好的世界,你可以继续待在里面没问题,但我希望法律能够继续帮助在伴侣关系中受迫害甚至性虐待的人,对我来讲性侵跟伤害都一样是暴力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1:57:00她都拒绝了这叫什么越想越不对劲这个案子甚至还牵扯到暴力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1:58:00我觉得男生在女板发文才是强制罪 女生看了很不舒服啊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1:58:00还拉头发 简直不可思议这个案子甚至可能是一个受强迫的太太为了孩子吞忍的例子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2:01:00同理心有低落到这种程度吗?对这社会世界的敏感度有低落到这种程度吗?简直不可思议
作者:
ul6na (来抓我押o-o)y~~~)
2019-01-11 22:04:00沟通有用还会有强暴喔 会强暴人的人不就是直接略过沟通吗???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2:08:00你这个性侵是无罪的 有罪的是验伤暴力的部份
积极同意定位太模糊了,是以后都要先签同意书的意思吗?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2:09:00你肯定不是法律系或任何需要逻辑训练的专业出身的浪费我的时间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2:10:00说真的 感觉法律系很难念
ul6na 有的不过是想用性试探对方的感情而已紧要关头时女生也会硬上男人男告女的性侵是比较少啦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2:12:00我真心觉得原波其实很适合念法律系 在那里可以找到同好像我这种糨糊脑 无法承受法律那种文青语言XDD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9-01-11 22:13:00伤害部份写得不清不楚谁知道 但总之跟你的文无关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9-01-11 22:14:00这逻辑是不能念法律系的啦 太差了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2:14:00立法委员不用念法律系吗? 我不知道
作者: CaTCurry (咖哩) 2019-01-11 22:15:00
奇文
立法委员有的说不定只有小学学历谁规定立法委员一定要念过法律?
作者:
carnie 2019-01-11 22:16:00天哪 我觉得这很值得探讨 我觉得立法委员必须念法律系!
作者:
oao88 (oao)
2019-01-11 22:17:00真是值得嘘欸
所以你出门在外不小心跟陌生异性独处就是有打算干嘛?分组报告不能跟异性两人一组不然讨论可能就独处啦?什么鬼条件啦XD
有的是诬告,有的是试探感情,那会不会有的是真性侵呢?好好奇哦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9-01-11 22:25:00家暴也不要立法,家人间的伤害有时候打是情骂是爱嘛
作者: ching0509 (ching) 2019-01-11 22:28:00
每个人都有性自主权,不管对象是谁,只要他方有违反性自主权的行为当然就有可能成立强制性交或猥亵啊!!
作者: ColaLing (抠拉另) 2019-01-11 22:30:00
那这样是不是也不要介入家暴?
作者: Eastmond (什么) 2019-01-11 22:33:00
你逻辑不行
作者:
Marabuda (Marabuda)
2019-01-11 22:34:00欠嘘
如果成年男同跟异男是不是呀?成年的爸爸跟女儿呢?所以成为情侣或夫妻=无时无刻都不能拒绝做爱的要求吗哪来的87想法
作者: jasmine77 (阿花) 2019-01-11 22:38:00
奇文
作者: LuxuriaSky (002) 2019-01-11 22:39:00
什么概念真的欠嘘
情侣关系的认定呢?可以先做了,再跟法院主张是情侣吗~还是交往要签契约
作者:
jennyfwu (远远FAr)
2019-01-11 22:40:00我法律系毕业,台湾当司法官并不是只要补习或自修即可,也没有原PO说的外国认定性侵比台湾严格、实务强暴要有暴力的情况(法条明明是写违反其意愿好吗)。原PO显然不只不熟女性主义,更不熟自己口口声声讲的法律,建议把MacKinnon的宰制论读一读,法条念一念再来发文。另外,现在司法官的考取率大概是3%,不知道原PO到底哪来的自信“只是三等”、“去补习”就能考上的,快回妳那个协商和民事契约效力最大的世界去,不要拿平行时空的法律观乱穿越,很危险的
maktu 你会跟陌生人独处于一室吗?chubbyball 情侣夫妻间还有性侵喔?bettybuy 暴力是另外的议题,而且也很难说是不是打情骂俏啊!同志不在讨论范围内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1-11 22:52:00国外到底是哪一国,五五六六国吗
chin 但情侣跟夫妻间的应该另外norikko 美国,可以吗?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9-01-11 22:54:00噢所以情侣夫妻间打炮一定是打情骂俏,喔我懂了嗯嗯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1-11 22:54:00好啊贴个证明来看看啊
暴力当然不行,但是性关系在情侣与夫妻间是很正常的事情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1-11 22:55:00你个人反对,等你被另一半实施性暴力时不要主张自己权利不就好了
作者:
ab200538 (PaperBox)
2019-01-11 22:56:00...
JDrlax 血亲乱伦当然是性侵JDrlax 情侣当然必须提出交往过程的证明啊
美国原来每个州法律都一样?提美国却不提哪个州等于没说吧
台湾司法官只要考试考上即可外国需要提出验伤等证明,相较下台湾显然认定较宽
怎么证明 ?血亲乱论保护的法益原来跟强制性交一样,长知识了,那血亲乱伦谁有诉权呀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19-01-11 23:02:00反串吧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9-01-11 23:03:00真的是反串,完全不懂台湾诉讼流程怎么跑:)
作者:
serica (银月奔流)
2019-01-11 23:06:00妳确定妳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伴侣之间除了性以外还会有其他可能触法的问题,照“不合就分手不用告”的言论是要伴侣关系中的任何行为都不触法吗?
别吧不是法律系的吧?别丢科系的脸吧,作为法律人看到这种文白眼翻到天边,而且身为女生还用“女权分子”这种用词,你怎么不回家整天做家务,凭什么接受教育?你以为是谁争取的??
作者:
arashi81 (arashi81)
2019-01-11 23:26:00奇文共赏
作者:
yuhuame (yuhuame)
2019-01-11 23:27:00你要嘘就给你
作者:
Lgood (Life is Good)
2019-01-11 23:33:00太反串
JDrlax 血亲乱伦已是另外的议题要本人 配偶 或直系血亲提出才可而且是属妨碍风化ph 除了性就暴力跟强制了callmeergo 日治时代台湾女性就普遍受教育了。
作者: yeyun (阿允) 2019-01-11 23:42:00
文心 多读点书走出ptt看看世界好ㄇ
作者:
senshun (æ·º)
2019-01-11 23:55:00如果你男友在合意上床的前提下打算玩SM又逼你就范,你还认为情侣之间没有性侵吗
作者:
senshun (æ·º)
2019-01-11 23:57:00或是坚持不戴套违反妳意愿进行危险性行为,你也觉得不算性侵吗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12 00:00:00奇葩想法,妳不想要,然后男生硬上,这样没问题?
作者:
maxxV3 (食言而月巴)
2019-01-12 00:04:00一堆人跟5566的id认真?
换个立场今天一个利用人的人,假意跟人交往吃人家的用人家的,然后用性侵告人家甩掉对方,那个人是不是也要默默摸著鼻子啊?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张娜拉是我老婆)
2019-01-12 00:14:00不管你嗑了什么 都给我来一些
要性自主可以,就财产分别制、AA制也一起啊!要成为伴侣不就应该有相当觉悟了不然就别跟人在一起了
senshun 是不能分手吗?看是你要跟他抗议或是包容他啊!
原来性侵认定不是看罪行,是看身份喔~ XDDDDDDD
作者:
marksky (123)
2019-01-12 00:25:00太嫩
lettlenight 只看罪行造成冤狱你负责吗?
作者:
bio2133 (琤)
2019-01-12 00:43:00在一方表达不愿意,另一方还强行的时候,就是强暴。你觉得情侣、夫妻间强暴无所谓,就不用使用此条法律就好了,就是有人有需要滥告什么啊,你以为情侣要 性侵很容易吗?
作者: BIFLbob 2019-01-12 00:44:00
奇文啊!如果不是反串真的很恐怖,如果要谈法律,麻烦请你先解释:什么是性侵?为什么这样的情况在夫妻或情侣间不适用?口口声声说美国法律实务怎么认定,请问是哪个州的法律?是哪个case?我相信您应该知道美国是case low吧?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9-01-12 00:48:00但愿你是在反串
情侣夫妻就没利益交换吗?情侣夫妻摸一下就是强暴,那还在一起干嘛?bio 法律并不是为了有人需要订的
作者: yun0112 (Yun) 2019-01-12 00:55:00
你可以先去了解一下刑法定义的性交行为吗
情侣夫妻还不给碰不就只是为了利用人家而已?都交往了甚至结婚了不就允许信交了?性交
你好可怜 不过你还上来当小丑取悦大家是你可取之处XD
作者: MKLAWxSY (玉人) 2019-01-12 01:13:00
又来一个假女生想钓关注
噗哈哈,犯了罪行居然还有冤狱呀~XD 你就是个笑话啊~原来你的强暴是摸一下喔~那世界上不就没强暴啦~ XDDDD会把强暴说成摸一下,感觉这人就金变态呀~~~
作者:
Cain13 (咬人猫)
2019-01-12 01:47:00到处被桶还在到处发废文,你的人生好有意义
作者: tanya87 2019-01-12 01:50:00
Amazing
作者: dogncat 2019-01-12 02:05:00
很明显的价值观有问题
作者:
fib13 (小妖)
2019-01-12 02:33:00喔
作者:
b150427 (銀æ鹿尾)
2019-01-12 05:47:00逻辑感人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9-01-12 06:54:00好恐怖 那女生想要的时候 把男朋友绑起来 拼命干 他想大便也不让他去 还拿假屌干他肛门 或是他肚子痛 说今天不想要一样关起来 硬干 然后也可以说一声 跟我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不就是同意发生性关系吗?所以应该无罪 啥小?连男生都怕怕的好吗?
作者: pig5938 2019-01-12 07:16:00
原po女的????????????????
作者:
mimiwu (可爱的猫咪)
2019-01-12 08:03:002
栽赃滥告造成的冤狱很伟大吗?mokumi 那叫强制或妨碍自由mokumi 交往要有相处生活照之类的文件证明约会不等于情侣摸一下只是比喻而已
真他妈恶 交往就不用尊重身体界线 那我想肛男友也假屌戴起来说肛就肛好了 反正同意交往就是要给干嘛结了婚老公屁眼就是我的 我想怎么搞就搞 都不用问共处一室就是要打砲 干脆说钱包露出来就是要给我钱好了恶烂
夫妻双方间就不用尊重?就不会发生违反对方意愿的事?你的想法真的让人很惊讶...
作者:
Aoudy (静)
2019-01-12 09:47:00结婚或交往跟把身体的决定权交出去是两回事。我是男生,觉得婚姻或交往强暴或许界线模糊,但刑事罪名合理。
作者:
Zzzip (LOSER)
2019-01-12 10:03:00呵呵
作者:
ashewe (罗波)
2019-01-12 11:08:00逻辑0分 真是大开眼界
作者: jamesCHN (鸡腿) 2019-01-12 11:09:00
原po真的神逻辑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9-01-12 11:46:00强暴就是包含强制跟妨碍自由呀 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强暴 就你不想要 对方用武力压制或用威胁 还是你要说男生用身体困住不叫妨害自由 绑起来才算 那你就想像有力气比较大的女性好了 不要讲交往 结婚了就可以 以后出现个萧查某 趁老公睡着刚刚好他也要算无罪?甘无可能?
Aoudy 那你干嘛跟人家结婚啊?mokumi 那是暴力的范围了用身体压助的范围也是很模糊的啊压住mokumi 你说的那个本来就应该无罪啊不然情侣夫妻所有互动行为你不喜欢就要入罪吗?
作者:
Nyx591 (Nyx)
2019-01-12 12:01:00还在瞎扯ZZZZZ
恋爱结婚就是为了生小孩不然有其他无性关系的选择例如,知己朋友、同事、义兄弟等为什么硬要选有性的情侣或夫妇关系?
原PO逻辑就是爱情是为了性行为而存在 交往跟婚姻都是为了做爱 不想交配就不要谈恋爱 不给交配就是在利用人阿很难懂XD?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9-01-12 14:06:00就忽略无性恋的群体啊
作者: flower24 (大臣三号) 2019-01-12 14:51:00
交往/结婚后没有干人/被干的义务,懂?
作者:
Marabuda (Marabuda)
2019-01-12 15:26:00交往为什么一定要允许性行为?那基督徒不能婚前性行为的话不能交往,难道找到对象就要结婚?脑还在吗?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9-01-12 15:34:00
此人逻辑已死 不必浪费时间了
结论:原po认为交往或结婚就一定要发生性行为,且任何时候不得拒绝,那些有信仰的、无性恋者跟性功能障碍不准有伴侣关系哦,有另一半的不管对方要肛你,拿东西捅你,你已经跟对方交往了就忍着点吧,等被捅完再分手就好了
作者: peteboy 2019-01-12 16:51:00
想被嘘就直说
作者:
mokumi (mokumi)
2019-01-12 17:40:00你真的这样想的话 管你是男是女我都想跟你交往了 那么听话哦!这样都OK
evan 没有错啊,婚姻就只是个交配制度而已就好比上厕所在露天或者在厕所里的差别不要交配就跟占著毛坑不拉屎一样bettybuy 无性恋就是种病症,或许也能透过医疗而改变的。或也可跟同性恋一样,找相同群体的同性恋者会找异性恋的异性吗?有信仰的没事先说然后就要用刑法使人入罪吗?还有你不知道对方有性功能障碍或性事不合可以离婚的吗?简单来说性观念不合就要动用刑法了吗?chubbyball 没人说你得忍到被桶完,事先就提分手不会喔?mokumi 没人说要听话,只是觉得没必要就跳到刑法吧!
恋爱结婚就是要生小孩 你是不是古代穿越来的啊?赶快回去别在这里瞎晃了还性观念不合咧 强暴就强暴讲的再好听也是犯罪 不懂尊重伴侣的人还是单身到死比较好
恋爱结婚不生小孩,不然是结健康快乐的吗?因只是吵架冲动就是强暴那是不是只要吵架就都拿刑法当挡箭牌了?不认同对方,碰一下就强暴一堆另一半要强你的被害妄想,还跟人家在一起做什么?这法条是让你们捞好处又不需提供对价交换的吗?不合分手不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