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经过防盗门大响

楼主: GrandTOTORO (叫我史特龙)   2018-12-22 09:28:0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65.119.171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45409455.A.0EC.html
: → hohuihsin: 那我太高估这书店了,我都逛贵妇百货,不知防盗门为何 12/22 00:32
: → hohuihsin: 物,唉... 12/22 00:32
: → hohuihsin: 害我很想把买的东西都丢掉,整个感觉很差!看到东西就 12/22 00:39
: → hohuihsin: 想到这经验! 12/22 00:39
: 文章前面说看过防盗门现在又说没看过
: 拿书店对比lv这类店家
: 你书读到哪去啊?
: 丢啊 我想他们也不缺你这个客人
概念上拿这两种店家来比有什么问题吗
他们一样都是开门作生意的阿
一个在乎客户体验
一个不在乎客户体验
差别就在这边
当然这种把消费者视为贼的店家也是有他的死忠支持者
这种当然见仁见智
不过开门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个人和
天天在那边说不缺这个客人
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恰当的态度吧
: → hohuihsin: 对了,店员没跟我道歉喔 12/22 00:45
: 讲白点又不是店员装的
: 为什么店员要和你道歉?
: 整天要别人道歉?
基本上呢
今天消费者进入商店去消费
店员就是代表店家
所以今天店家如果在乎客人体验
麻烦到了消费者礼貌上应该要道歉这应该是合理的
至于为什么说麻烦呢?
理由很简单
第一
经过防盗门铃声响
并不意味着消费者有偷东西
因此店家不能以现行犯的方式强制拘留消费者
强制消费者留下可能触犯强制罪
这时候店家如果怀疑该名消费者有偷窃行为
合法的作法是报警
并且提出确切的证据证明消费者有偷东西
消费者愿意配合等于给了店家方便
消费者不愿意配合店家没有任何办法
第二
除了公权力
任何人不能搜任何其他人的身体
这是宪法给予民众的保障
所以就算被强烈怀疑有偷窃行为
只要不是当场抓获
店家是没有任何权利可以要求消费者让他们搜身的
当然台湾的法治教育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对于人身隐私的自主权力意识也相对低落
总觉得给人家搜一下会怎样嘛
台湾多数的消费者也很nice
通常也就给店家方便
但真正的关键就是
消费者浪费时间通融让店家确认是否有偷窃这件事情
是给店家方便
不代表消费者有任何义务应该配合
如果这种方便还被讲的理直气壮
我真的觉得书读到哪里去的不是原原po的h大
: → hohuihsin: 下次再乱纠不劳你先报警,我自己报 12/22 00:46
: 报啊 笑你不敢
: ※ 编辑: kent21413 (61.65.119.171), 12/22/2018 00:47:38
其实我自己也不是很喜欢报警
因为我觉得很多事情不需要浪费公共资源
但是如果学校公民课没有好好上
那么我是不介意报警赚点和解金
虽然说大多数会傻帽闹上警察局的都是中小企业的店家
一时血气冲脑喜欢乱挑衅
然后法治教育可能受早期威权洗脑没有学好
但是如果台湾要进步
这种错误观念也只能从一次次的报警开始做起
不然又不是8+9比大声
笑你不敢下一句话是不是我大哥是xxx
: → kent21413: 对了 还没解释你前面说你看过防盗门 后面说自己没看过 12/22 00:48
: → kent21413: 防盗门 可以解释一下? 讲话矛盾成这样 真的很让人怀疑 12/22 00:48
: → kent21413: 你故事的真实性 12/22 00:48
: 嘘 hohuihsin: 要怪去怪真的小偷,自知自家门会乱响还乱纠,纠错不道 12/22 00:57
: → hohuihsin: 歉要干嘛? 12/22 00:57
: 谁纠妳是小偷?
: 店员有第一句话说你小偷?
: 门是店员装的?
: 店员有做错什么?为什么他要跟你道歉?
: 台湾服务业就是被你们这群人弄到压力很大
不是喔
今天的问题不是消费者针对特定店员
而是店家喔
店员在进行销售行为的时候是代表店家没错
但是那应该是在店家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店家执行业务
如果消费者今天有纠纷
那也是消费者跟店家之间的事情
跟店员不应该有任何关系
当然我不是不能理解很多店家内部没有很好的管理制度
出了问题都是店员要扛责任
但说到底那也不是消费者造成的问题
店家本来就没有权限去搜身消费者
消费者本来也不需要去配合店家确认是否有偷窃
如果今天店家有内部规则要求店员这么做
那是规则本身就有问题
干消费者什么事情?
那如果店家没有授权店员这么做
那么店员本来就不应该去做这些事情
: 动不动就要没做错的人道歉
今天一个不好意思就可以帮店家省下高额的法律成本
不把它写进去sop我觉得也是很奇怪
但那是选择问题
如果要一个不需要配合你搜身的人让你搜身
道个歉有什么问题吗?
至于有没有做错...
我是不知道有没有做错有这么重要啦
如果那么坚持是非对错
一切走法律途径不就好了
何必要人留下来配合搜身呢
: 还有你前后矛盾不解释?
: 你以后就防盗门响一次就不要去一间店
: 我看是你没办法逛街还是店家先倒
: ※ 编辑: kent21413 (61.65.119.171), 12/22/2018 01:02:44
我敢说一定是店家先倒XD
: → hohuihsin: 你为什么觉得顾客不会报警呢?要就闹大啊! 12/22 01:00
: → kent21413: 报啊 你闹大啊 有够无聊的人 12/22 01:03
: → kent21413: 讲的别人很怕你报一样 你信不信你报了是警察觉得你找麻 12/22 01:03
: → kent21413: 烦 12/22 01:03
: → kent21413: 我也遇过像你一样的人 一直要我道歉 老子就是不道歉 然 12/22 01:04
: → kent21413: 后报警叫警察 警察反而把他带走 12/22 01:05
大概他态度不太好
警察需要他冷静才带走
这时候其实很冷静的跟警察说
我认为某店员是在店家授意下妨害我行动的自由
以及他在公共场合中指控我偷窃
我认为这有可能妨害我名誉
我希望店家能提出我有偷窃的证据
否则我要控告这家店家与这位员工妨害名誉并且触犯强制罪
倒楣的就绝对不是消费者
: → kent21413: 好像买个东西钱就进店员口袋 怕死了 12/22 01:05
: → kent21413: 少一点你这种客人不知道店员多开心 12/22 01:06
店家碰到这种员工也真的很冏
大概这个店家内部的员工分红机制也不太好
: → hohuihsin: 去睡觉啦,我是有要求人家道歉喔?没有欸!吃闷亏的是 12/22 01:14
: → hohuihsin: 我欸! 12/22 01:14
: → hohuihsin: 你觉得我矛盾倒是你国文课可以从国中开始修 12/22 01:16
: 推 hohuihsin: 谢谢你让我知道这些事,但下次发生我还真会报警。 12/22 01:19
: → kent21413: 前面说看过不少店家装防盗门 后面又说什么是防盗门 这 12/22 01:27
: → kent21413: 讲话还不够矛盾? 还是要我找矛盾意思给你看? 书都读哪 12/22 01:27
: → kent21413: 去了? 你真的是去书店? 12/22 01:27
作者: Epimenides (No.13)   2018-12-22 09:35:00
推这篇
作者: kids990132 (J.J.N.)   2018-12-22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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