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最下面国昌老师的专访说的很好,
值得关心台湾未来的人一读,
再生能源是国际趋势,
特别是台湾这样禁不起一次核灾爆炸,
也没有自产能源的小岛国,
有机会发展再生能源,
更应该义无反顾,
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其实现在每天的绿能在这两年政府的大力发展下,
已经发出很多的电能,
而且像是太阳能所替代掉的天然气,
也正好是发电成本中,
最为昂贵的尖载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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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以核养绿过关核能再起?黄国昌:再生能源才是台湾要走的路
公投第16案“以核养绿”过关,能源问题再度引发国人关注,核电厂延役、核四重启的声
浪造成热议,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接受新头壳专访表示,发展再生能源是世界趋势,也
是台湾永续发展要走的道路,而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不代表台湾不能往非核家园迈进
,只是把2025年的时程取消而已,但核一、核二厂不可能申请延役,可能申请的核三厂也
不一定通过,核四有安全上的疑虑,也不可能复活。
根据公投第16案主文为“您是否同意: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即废除‘核能发电设备
应于中华民国114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之条文?”该公投确定过关后,行政院也拍板
移除非核家园法律年限。黄国昌认为,发展再生能源是世界的趋势,也是台湾永续发展要
走的道路,以核养绿公投虽然通过,但现实上的意义要用脉络思考,可能大家认为2025非
核家园的时程太快、要调整。
他解释,确立我们要走入非核家园的是环境基本法,并非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它只是落
实环境基本法、要求时程,因此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没有去改变环境基本法“非核
家园”要求,只是拿掉2025时程而已。
他指出,他参加公投辩论时曾说过,公投把电业法第95条第1项废止意义并不大,原因在
于核一、核二申请延役年限早就过,因此不可能申请延役,有可能申请延役的只剩下核三
,但会不会通过还不一定,必须要环评、征询当地居民意见,那不是说政府说延役就延役
,“大家去问看看屏东的民众、立委、议员,你们支持核三延役吗?”至于核四,也不可
能复活,毕竟还是有安全、拼装车的疑虑。
在“以核养绿”公投通过后,核四重启的声浪越来越大,黄国昌呼吁,这件事情一定要冷
静面对,“核四安全吗?真的安全检验会通过吗?机组放那么久,拼装车大家能安心吗?
”这是很严肃的问题,所以在辩论时他曾说,去提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1项的意义不大,
它有的意义是非核家园时程不要订那么死,可以稳健一点、缓一点,“最多只有这样”,
因为非核家园目标是订在环境基本法。
在发展绿能上,有不少人认为,太阳能、风力发电所提供的电量不够安稳,黄国昌认为,
再生能源的特性不是台湾独有,其他国家也面临相同问题,但他们还是很勇敢、大步往前
走,“我们要因为这个样子,就故步自封?”而在同时,中研院、科技部目前也就储能设
施做研究。
对于这次的公投结果,包含反同婚、以核养绿等公投等,都与黄国昌的价值观迥异,对此
,他表示,任何民主实践都需要时间让它越来越成熟、深化,台湾的选举也一样,从以前
到现在,台湾选举历经多久发展,民主就是种态度、价值,相信选民选择,但有些界线必
须要守住,就像他一直反对基本人权拿来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