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同婚根本不能拿来投票
不懂为什么这种事可以拿来投票
如果当年小朋友的姓氏改成父母双方协议即可也拿去公投
感觉也不见得会过
到目前 社会还是有一大票人觉得子女的姓氏理所当然要跟父亲
至今如果小孩跟妈妈姓 大家第一个反应也是会想会不会是单亲之类有的没的
还有碰过学校老师批这点 说什么如果离婚 会不小心让亲兄弟姊妹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在一
起
(虽然实际上只挂父姓一样会有这样的问题)
就像以八卦版为单位的话 公投决定台女限定只能嫁低于或同等薪水的男性 可能也会通过
XD
会没过很正常呀 毕竟就是少数
只是这种东西到底怎么可以拿来投票决定
还好专法还有过 我还在想 如果民法跟专法都没过要怎么解勒。
不然就另个专法
第一条写立法理由
第二条写相关权利义务准用民法亲属篇 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符合公投所谓的立专法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