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同婚专法其实可以两全其美

楼主: cury (cury)   2018-11-24 09:53:35
萌萌根据圣经反对同性婚姻
而圣经又说
离婚的人若非因为配偶外遇(淫乱)的缘故
不可以再婚
也就是说你如果不爱、不爽对方,就要离婚
而不是因为对方外遇而离婚
这样的人不可以再结婚
那是不是要立一个"离婚伴侣专法"
爱家公投101案
"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来保障曾离婚者(非因外遇)经营永久共同生活的权益?"
离婚的人不能再婚,只能结为伴侣
萌萌敢这样提吗?
萌萌说"有爱就可以结婚吗?"
萌萌敢说"不爱就可以离婚吗?"
萌萌说"同性婚姻破坏传统家庭"
萌萌敢说"台湾每年10万个离婚的人破坏传统家庭"吗?
对同性恋严格
对异性恋宽容
双重标准?
※ 引述《vioptt (开心每一天)》之铭言:
: 第10案公投意见发表会 https://tinyurl.com/yar277u8
: 同婚的正反方不必吵了,我有第三种建议,就是为同志另立专法。
: 专法除了性别称谓不同,其余权利义务内容与民法异性恋婚一模一样。
: 如此一来既保护了正方坚持的婚姻传统价值,
: 又兼顾了反方保障同志平等的权利,消除歧视。大家说好不好啊?
: (以下补充)
: 因为大大们反应专法位阶和民法不同,为了更公平
: 改成在民法里新增同志结合相关篇章,内容跟婚姻篇一样只是修改几个名称
: 例如"婚姻"改成"结伴"或"伴侣"。
: 异性恋婚姻规定结婚为一男一女,在同志这边就改成:结伴为男男或女女。
: 其它不涉及性别规定则相同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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