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撞闯红灯阿嬷被求偿36万 女大生PO网取暖

楼主: ArmourPig (卍月光x阿摩猪卍)   2018-08-28 17: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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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撞闯红灯阿嬷被求偿36万 女大生PO网取暖
新闻内容:台南市一名女大生今年初骑机车,绿灯起步时撞到一名徒步闯红灯的阿婆,造
成阿婆膝盖骨折。双方调解时,阿婆儿子呛声“就算我妈闯红灯,也不代表你们可以撞她
”,求偿36万元。女大生觉得委屈,上月出庭前将此事贴上网络论坛《Dcard》取暖,引
发网友热议;警方指出,行人过马路通常有优先权,本案需调查女大生是否应注意而注意
等要件,才能判定双方肇责比例,建议汽车或机车骑士绿灯起步时仍应注意来车或行人的
动态。
女大生在《Dcard》发文表示,今天1月20日,她骑机车在台南市一处路口停等红灯,绿灯
起步没几秒就撞倒一名徒步的阿婆。她请警方调阅路口监视器,发现阿婆闯红灯冲出来。
没想到调解时,阿婆儿子指“就算我妈闯红灯,也不代表你们可以撞她”,还以可能留下
前科来威胁她,接着在没提任何单据下就求偿36万。陪同出席的女大生母亲当下气得撂了
一句“我不同意”即转头走人,双方闹上法院。女大生说,家人秉持“就算要罚,也必须
是有理的”,但对方这种不合理的态度跟心态,让家人决定,“宁愿被法院判罚,也不想
直接拿钱给对方”。这篇获得6000多名网友按赞,有人骂阿婆是三宝,也有人认为女大生
也可能有责任。警方指出,一般车祸肇责可交由车祸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行人过马路通
常有优先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汽车行近未设置管制号志的行人穿
越道前,应减速慢行”、“汽车行经划设或未划设的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无论
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员警表示,该件女大生
撞伤过马路的阿婆,需视当时阿婆是否行走在斑马线上,女大生应注意却未注意,以及阿
婆突然冲出来,女大生是否来得及反应等因素,才能判定双方肇责比例。警方建议,汽车
或机车骑士在路口停等红灯时,起步时最好仍应注意来车或行人的动态,小心谨慎较妥当
。该则新闻引发网友不同评论,有网友认为,依法律“行人最大”,但路上真的很多自以
为行人最大、谁都要让他的人,整这件事 就看丫嬷是在什么情况下闯红灯再来谈;至于
家属,法律规定须留意行人,不代表可随便闯红灯。也有网友同情女大生的立场,但该名
网友认为,这是常发生且早有的案例,遇行人穿越时,无论有无“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或
“号志指示”,均应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有网友提出自己见解,指就本案而言,阿婆闯
红灯有错,骑士不及注意,最后可能就是过失相抵,骑士只需要赔偿实际损害金额的过失
部分,不可能是36万。也就是:(实际损害金额)x(过失百分比%)=需赔偿金额 。有网友则
提出质疑,“行人路权”是指行人绿灯过马路时,转弯车辆需礼让行人先行通过,如果红
灯时行人还过马路是否要尊重行车者的路权?此法不改以后只会有更多人以此为例制造车
祸来要求赔偿。
环台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张琳婕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汽车行
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
罚锾”。若行人未依交通号志、指挥闯红灯,而发生车祸,行人亦应负过失责任。就本件
个案而言,应有两种情况,若阿婆当时在绿灯时才突然从人行道冲出,女大生即便紧急刹
车,仍无法避免车祸发生;反之,若阿婆是在穿越斑马线突遇灯号转变成红灯情况下,女
大生应看见阿婆正穿越斑马线,即必须依上述条款礼让行人。律师张琳婕认为,本件事故
肇责判断应回归“阿婆是何时穿越斑马线”,作为认定女大生是否应负担过失责任。此外
也提醒驾驶朋友,有许多司法判决采取“行人穿越道有绝对优先性及必要性”的见解;呼
吁驾驶人行经斑马线时,除遵守交通号志、指挥外,仍应多加注意、礼让行人穿越,保障
自身安全才是上上策。(石秀华/高雄报导)
https://i.imgur.com/XmLQlMz.jpg
一名女大生在路口绿灯起步时,撞伤冲出来的阿婆挨告,网友却一面倒挺她。示意图,非
新闻当事人
https://i.imgur.com/lcqQjf3.jpg
女大生以自己撞伤阿婆挨告,明天要出庭为题,描述车祸经过。翻摄自《Dcard》
(其他更多图片请见连结中)
新闻连结:https://goo.gl/q8pB2g
心得:不管是四轮,两轮,两腿 上路都要小心 被三宝弄到 法律不见得会完全保障你的
权益的QQ
※ 根据板规9,需附心得至少二十字繁体中文字。
作者: juicebeach (1518E)   2018-08-28 17:53:00
这种事情我也遇过,阿婆是闯红灯加穿越马路还摸着我刚要起步的车,摔倒后她媳妇们还要我不要报警说不会求偿,幸好我有报警!不然事后赔惨了。对了,应注意未注意真的很机车。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8-28 17:54:00
在日本不管红灯绿灯都是行人最大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8-08-28 18:02:00
死三宝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对我微笑)   2018-08-28 18:12:00
要买第三人险,丢给保险去处理就好谁理他
作者: gg7965977 (吸血鬼的茶包)   2018-08-28 18:15:00
应注意而未注意 太神啦 这法条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8-08-28 18:29:00
死死死死死死三宝那以后行人就不用看红绿灯了啊 想过马路直接过啊!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三宝
作者: kelvin1105 (小安)   2018-08-28 18:36:00
马路三宝都去自杀好吗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8-28 18:44:00
嘻嘻 笔试考完就不会了
作者: MikiChen0819   2018-08-28 18:52:00
看来行车记录器在台湾确实是必备品
作者: wesleyhou (腥臭咸鱼)   2018-08-28 19:08:00
闯红灯没跟阿嬷索赔就很好了,老人智帐三宝还得了便宜卖乖
作者: nbaliveX (义美泡芙)   2018-08-28 19:09:00
死阿嬷
作者: maktubdog (阿狗030)   2018-08-28 20:11:00
我被骑脚踏车缓慢闯红灯的阿伯凶过,我觉得规则就是要遵守,没有年纪大就开无敌这种事啦(怒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8-08-28 21:17:00
这判赔 以后一堆假车祸的
作者: Vanvan (Blah Blah)   2018-08-28 22:08:00
也是想到这样以后遇到假车货要如何自保?
作者: yuhancheng19 (火腿肠)   2018-08-28 23:26:00
说到行人就想到我走在斑马线上被出租车叭 干
作者: GeogeBye (bye)   2018-08-28 23:29:00
这新闻标题在谴责女大生 记者的脑袋还好吗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8-08-29 00:23:00
只要有部分肇责,就准备吃过失伤害哦
作者: kabukiryu (悠游夏日基隆海的男人)   2018-08-29 09:41:00
早说过不要贪图方便用生命与魔鬼做交易而骑车。这下可好了,贪图方便骑车的下场,虽然生命暂时保住了,但却破了大财。如果乖乖坐公共汽车+走路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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