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兄弟姊妹外遇通奸会如实告知另一半吗

楼主: yuu123 (yuu)   2018-08-23 03:02:56
※ 引述《zxz ()》之铭言:
: 大家好,内文有点冗长,请见谅。
: 我弟弟去年结婚,他太太非常爱他也很信任他,现在怀孕中。
: 在某次意外情况下被我发现弟弟在这段期间,与公司认识的异性发生关系。
: 我先让爸妈知道,并表达自己认为应让他太太知道的立场。
应该是因为你不想自己当黑脸对吧?
另外也是因为就算发生这样的事,你仍然当你弟是自己人
: 结果被爸妈严重斥责,要我噤声装作不知道,不然就要与我决裂。
: 我一直不愿退让,目前只勉强答应了
因为你虽然当你弟妹是自己人,但你弟的位阶较高
: “生产前不会说,先交给父母处理,但之后怎样再看”
: 后来我爸妈私下骂了弟弟,然后就没然后了…
正常,大概90%以上的父母都这样。
因为你爸妈把你弟当自己人,但这外来的媳妇不是
: 过不久我再确认,发现我弟没因为爸妈警告而收敛,仍持续通奸。
: 我气不过就直接找弟弟,警告他立即结束关系,不然我绝对说出去。
: 结果他被我警告后去向爸妈装可怜,然后爸妈还是只会要我噤声。
如果警告有用的话,你弟就不会让小头控制自己的大头了。
: 双方争论理由如下,因没有交集最后变跳针:
: 爸妈主张:1. 说了会毁掉他的家庭和事业,代价太大,伤害太多人。
: 不说反而不会有人受伤。
你爸妈的主张蛮可笑的。
因为你父母不把你弟妹当自己人
: 2. 应该要再给他机会,而且他很顾家。
如果管不住老二的丈夫,意思就是很顾家。
那我爸应该可以当选十大杰出青年了。
什么?
你说已经六十五岁的人阿伯,怎么会是青年?
那管不住老二的不诚实丈夫,又怎么会是顾家的?
一个家庭的成立,是建立在“两个不同个体”以上之间的关系。
如果其中一个个体,有可能受伤的状况下而不去预防或止血。
那我觉得这段关系已名存实亡。
也就是说,你爸妈从头到尾都不认为这个媳妇是自己人
: 3. 我们大家都很爱这位弟媳,故有时撒点善意的小谎,对她比较好。
爱不能建立在欺骗之上,善意谎言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法而已。
因为这外来的媳妇不是自己人,是外人
: 我的驳斥:1. 代价太大是他要付的,我们没义务承担。
: 而且他在外遇前就应该想清楚代价,
: 不能因为父母会无条件包庇,就仗着这点一错再错。
正确。但很理性。
除了当事人来说,对这种家务事来说很难有什么用处。
这代表你把你弟媳当做自己人
: 2. 给不给机会只有他太太说了算,我们不该剥夺他知的权利。
: 他很顾家这点,也不该拿来当作外遇行为的赎罪券。
你能接受你弟很顾家,这点让我蛮意外的。
这还是代表着你把你弟与弟妹都当自己人,但还是有高低之别
: 3. 角色互换,如果我是他太太,
: 我绝对不会希望我公婆全家连合起来欺瞒背叛我。
: 如果今天外遇的受害者是我,你们会希望亲家全家连合起来骗我吗?
这样说并无法说服你爸妈。
因为换位思考只对头脑清醒的人有用。
但对头脑不清楚的人没用,就如同装睡的人叫不醒一样糟糕。
: 爸妈再申:1. 他是家里一份子,怎么可能不承担!
: 没有父母会眼睁睁看自己小孩受伤而不去保护的!
因为对你父母来说,你弟妹就是个外人
: 2. 一个巴掌拍不响,错也不完全在我弟,所以还是该给他机会。
: 而且也没证据证明他有外遇啊! (直接证据没有,间接很多)
装睡的叫不醒。
: 3. 角色互换,我们当然也不希望被骗。
: 但因为今天你是他的家人,所以就是不该讲。
: 讲了就叫骨肉相残,这是比外遇更不可原谅的恶行。
恶行的高低是你父母决定的?还是你决定的?
你可以再多想想。
: 若你们知道兄弟姊妹外遇,而且是累犯,
: 会选择怎么做?告诉他另一半吗?还是装死一起骗?
今天简单地说。
我觉得你应该是不想让自己当个100%的黑脸,只身跳下去淌这混水。
但自身道德良知却又无法无视这样的外遇,真实存在并在你的身边上演。
所以理性在做道德与现实的拉锯战。
因为你虽然把你的弟妹与你弟都当成是自己人
但你弟在你心中的位子还是比他的老婆高
所以我们换个角度,再来看一次你目前的状况。
如果我的好友闺密的角色,刚好就是你弟媳的话。
我会怎么做?
我想我大概尽我所能,收集你弟外遇的证据。
如果可以,也听听专业法律人的建议,
毕竟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让如果某天你那当不成的弟妹,要跟她老公对簿公堂时。
至少让她知道她不是独自一人。
也让她知道,你是有把她当自己人的
把握好证据之后,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告诉你的弟妹。
反之若你弟妹选择原谅,那也是她的选择。
但我认为女孩子在面对这样的处境时,是非常非常需要他人的支持的。
而这些证据,无论是否真的会拿出来见光。
也能让你表明你的立场。
让她知道
有人与她站在一起,让她知道她并不孤单。
我想这样做可能会比其他任何方式,还来得有帮助。
另外当闲聊你听听就好。
我是一点也不觉得你弟会改就是。
因为承认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至少就我看来。
你弟就你文中所述。
就是完全不打算承认问题,才会找你爸妈哭哭来助阵。
写在最后。
虽然我觉得二分法很糟糕。
但在面临决策时,的确还是很有用的工具。
你把这篇文章反白之后再看一次。
应该就能懂我所想表达的了。
作者: a0919414591 (Vid)   2018-08-23 03:10:00
你那个家的观点只是理论,而现实人性永远不会照理论走,我们自然只能寻求最平衡、最相安无事的方式走,我问你,宪哥爱不爱他的家人,有没有把老婆跟孩子都顾好,有啊,但他花边新闻从没停过啊,你看这是不是无法套你的理论?
作者: senshun (æ·º)   2018-08-23 03:11:00
即使包庇是人之常情,做父母这时不教训儿子根本溺爱,我要是原po会很错愕。 他要不愿当黑脸,就不会跟家人吵架了吴宗宪的家人有好一阵子对他瞒婚外遇不能释怀,她女儿刚出道的时候有讲
作者: a0919414591 (Vid)   2018-08-23 03:15:00
最后还不是处理好家庭和乐了
作者: senshun (æ·º)   2018-08-23 03:15:00
但那都别人家的事,遇都遇到了只能抉择而已。芥蒂只有自己能体会
作者: shoppinglin (Shopping)   2018-08-23 03:47:00
其实一夫多妻制的顾家就跟老二没啥关系了
作者: parrot11 (热带羽毛是不给追吗 )   2018-08-23 05:40:00
一楼好笑,拿公众人物的绯闻当例子?看样子你大概是相信周董每一个绯闻都是真的的人吧。人固然会有选择,但最公平的是在双方都明白完整时做下的决定。你说是人就会选择最相安无事的状况?历史上的许多名人可都是因为不妥协才出人头地的,你又怎么能帮人做决定
作者: FZ5566 (风筝56)   2018-08-23 06:47:00
兴风作浪,关你屁事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转圈圈)   2018-08-23 08:48:00
楼上好可悲
作者: chaobii (软糖)   2018-08-23 09:26:00
出张嘴推人躺浑水就不可悲噢?
作者: usihega (我跟你很熟?)   2018-08-23 10:06:00
自作孽不敢当比较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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