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turalLaw (自然法)》之铭言:
: 大家好,这阵子心情很乱,已经失眠几天了,因此上来抒发心情。
: 约莫去年中,爸爸就跟我说要和妈妈离婚的事情。
: 爸爸是说受不了每年帮妈妈缴一堆税金,而要分财产计算,今年三月正式离婚了。
: 妈妈一开始也是又哭又闹的,之后也决定签字了。
: 爸爸平常住在公司宿舍,周末也都会回家。
: 原本还想说这样有没有结婚证书都没差,我们还是一个家。
: 但前几天爸爸偷偷跟我说,他要再婚了,要娶一位中国女人。当下只有错愕…
: 装没事听他讲,才知道这位中国女人年纪还大我妈两三岁,他刚报上去给政府。
: 他说这阵子会有相关单位打给我问话,要我好好配合回答问题。
: 爸爸说对方也知道我的存在,他有给对方看过我的照片。
: 当下我只觉得恶心,都知道男方有家庭,为何还要这样破坏?
: 我不敢跟妈妈说爸爸要再婚的事情,她一定会撑不住。今天吃晚餐时我还跟妈妈说若我
杀
: 我该怎么办?
: 心情好乱,写了一篇乱糟糟的文,谢谢看到这边的同学们…
真的不懂怎么会一堆推文护航说原Po爸不见得是外遇?!
这个案子不是外遇的可能性简直微乎其微啊!
首先,原po没有提到任何夫妻长期不睦的迹象,加上爸爸提出的理由和妈妈最初的反对态
度,再再表示这桩离婚其实对这个家庭来说是意料之外的震撼弹。
其次,无论从去年年中或今年年初开始算,爸爸的再婚都算是闪婚,才认识对方短短一年
不到,除非他早在提离婚之前就认识这个陆女了。
提离婚到正式签字之间去找别人都有道德瑕疵跟法律疑虑了,何况提离婚之前?
再来,离婚后爸爸住公司宿舍,这当然不可能是公司给离婚员工的德政,一定是爸爸工作
性质本身就经常需要外宿或出差。
正巧这名陆女也无在台居留身份,除非原po爸很潮网交遇真爱,不然二奶机率应该比较大
。
另外,如果财产真的是离婚主因,那唯一不是外遇的闪电再婚可能就是该名陆女财力雄厚
,让半净身出户的爸爸费尽心力也要跟她定下来并把她弄来台湾。
但是通常这种在中国混很好的根本不屑过来,所以也不可能。
何况,哪个神经病会千辛万苦逃离婚姻以后,又突然闪电栽回结婚这个困局?
种种迹象都显示,原po爸早在提离婚前就跟这女人有鬼,而且八成是因为这女人才提离婚
。
至于原po应不应该告诉妈妈?
要看妳妈心脏强不强。如果是情绪波动大、有自杀自残疑虑的,还是谨慎行事。
个人是觉得不要帮着爸爸把脏东西弄过来,有电话查访就表明状况,不然夜长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