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通奸除罪是不是在鼓励外遇?

楼主: arishina (weishin)   2018-06-30 18:56:03
※ 引述《ccyaztfe (best_troll_tw)》之铭言:
: ※ 引述《j9517823 (边缘人)》之铭言:
: : 在台湾鼓吹通奸除罪的同时
: : 外遇的还会反咬受害者
: : 来合理化自己外遇的事实
: : 那种态度就是
: : 了不起赔你钱
: : 不然你想怎么样
: : 若是发生在以前
: : 早就抓去浸猪笼了
只有女生要被浸猪笼,
男生就纳妾回来享齐人之福。
: : 是不是通奸除罪在鼓励大家外遇呢??
: 是!
: 但是会有一群下限仔告诉你什么搞懂除罪化的定义,一堆狗屁回答
: 事实上就是会!
: 不然为什么当初要千方百计把酒驾入罪!?
: 照那些下限仔的逻辑,酒驾只要用行政法跟民法处理就好啊,干嘛还要入罪!?
: 所以你说得没错,请相信自己的论点
: 通奸除罪化其实就是在变相鼓励外遇,少了处罚不是鼓励不然是什么?
: 要反驳这些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问
: 请问酒驾除罪化是不是在鼓励酒驾?
: 看看他们怎么回答~
: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18:57:00
推 钱不给对方给政府特别莫名让外遇受到惩罚比补偿原配(?)还重要,那就本末倒置了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8-06-30 19:00:00
林姓女作家在婚礼上说她支持通奸除罪化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6-30 19:29:00
没啥意见,反正人只要觉得不甘心,爆料就来了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8-06-30 19:34:00
最好的补偿不是钱,是外遇方受到戴绿帽的心中所期待的惩罚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6-30 19:45:00
算是变相鼓励啊! 不然为什么当初要修法把原本是行政罚的酒驾入罪!!!你回答看看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19:46:00
酒驾是公共危险啊,程度够重就需要刑法,闯红灯不用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6-30 19:51:00
反正只要当事人觉得法律惩罚力道不够,就自己来了,现在正在演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缠丝手)   2018-06-30 20:00:00
废除一夫一妻才是势在必行的吧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6-30 20:02:00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程度够重就需要刑法?程度轻就不需要刑法?不就是因为我们认为刑法才有吓阻能力?那这意思不就是等同于除罪化是变相鼓励!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20:24:00
楼上息怒XD,我觉得这个是这样,要是我们认为通奸比开车撞死人(有过失,未饮酒非故意)还要严重那就需要刑法有些人说检警可以介入调查..那就是全民税金帮付征信社钱要是常缓刑易科罚金还不如民法求偿,譬如说陈星关他干嘛我真觉得外遇比过失杀人一类的还轻些,当然这见仁见智就是说某个等级以上的吓阻力不用刑法很难达到呗,但生活中大部分不用,譬如五百块我就乖乖戴安全帽啊XD
作者: nightmare93 (nightmare)   2018-06-30 20:41:00
提醒一下 没有过失杀人这用词喔
作者: darkseer   2018-06-30 20:44:00
我脑洞了对不起,感谢XD 当然我应该说过失致死最近戾气太重QQ 请c大和n大原谅我..
作者: nightmare93 (nightmare)   2018-06-30 20:54:00
整串看下来 我还是无法认同C大的说法 正如这篇说的难道不入罪的就是鼓励吗?这逻辑...... 而且一直提酒驾入罪 但酒驾跟通奸根本就是不同程度的问题阿 酒驾是“公共的”“危险的” 随便一个无辜的人都可能被酒驾撞死 而通奸跟“公共”一点关系也没有 空姐他们家的事情关我什么事阿...无论是公共性和危险性 酒驾严重的程度都大于通奸 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拿两个不同程度的事情来比较......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18-06-30 21:03:00
这个有点逻辑都知道吧
作者: bobee (剥笔)   2018-06-30 21:03:00
推!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8-06-30 23:29:00
不信任法院,又什么都要入罪~呵
作者: ChikanDesu (痴汉)   2018-07-01 00:16:00
其实这样说法也有漏洞啊,像诈欺不是也是刑法吗?是不是两人的事?是啊!严重程度来说有通奸严重吗?不一定啊,可能诈欺几万块而已啊。那为何要用刑?要说公共性通奸也可以衍生出败坏社会风气和价值观的危害啊如果说诈欺犯可能会到处行骗要防范,同理通奸也可能到处偷吃别人老公啊,所以这逻辑可能不是很通
作者: Maylanis (美拉尼斯)   2018-07-01 12:48:00
诈欺哪里只是两人的事 硬凹也不要凹这么难看不管一个人要外遇多少对象 他侵害的就是他只有配偶的权利好吗为什么一堆人喜欢拿自己的税金去帮别人处理这种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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