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大家赞同爱滋不用注记在健保卡?

楼主: akadamaroia (ROIA)   2018-06-30 09:36:20
※ 引述《ggbggg (科科喝科科)》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maxist.ser/posts/10156451416537156
: 昨天有个医师在fb发文
: 表示有个病患要开刀 没有告知有得HIV
: 造成安全疑虑 很生气
: 底下战成一片
: 有人认为医院自己随时要做最高安全防护 怎么能怪病患
: 好几个FB状态表示平权的人说不注记在健保卡是怕歧视 有其历史脉络
: 反对医生的发言
: 这边也有人认为这个医师在歧视病患吗?
: 是否台湾的平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认为该注记的有三大项
1.可能伤害他人
传染性疾病,血液传染的B,C肝,爱滋,梅毒,肺结核等实务需要特别防护者,保障救护人员安全
2.可能被伤害
蚕豆症,抗生素过敏,免疫力低下,需要筛选药物处置或特别防护的措施以保护病人
3.病人个人意愿
器捐,DNR,拒绝输血
现在的医院被道德绑架,我们不能拒绝B肝,暴力或骚扰对待医事人员,不能拒绝在病房抽烟放火的人渣(在医院抽烟真的就是人渣,而且还罚不到),不能拒绝因为服务笑容不好就咆哮的奥客,不能拒绝超级细菌肺结核疥疮的病人,不能拒绝无人照顾的游民
为什么爱滋的患者就一定会被拒绝?
是不是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然后澄清一下,我不确定到底是健保政策还是医院的问题,没有诊断证明血液传染的病人不得使用安全针具,否则会被健保核删。
即使病人自诉有B肝,但是没在本院抽血诊断的就不能"合法"使用安全针具。
那每个入院的都抽BC肝和爱滋好不好?
检验的钱你出?
肺结核需要负压房和N95口罩
超级细菌类感染需要隔离衣和手套
未知途径感染需要全套(像防尘衣)
难道为了隐私或无谓的自尊,所有医护都该穿得像太空人一样工作吗?
那样就没办法要求服务礼仪淡妆微笑了你知道吗?
还有那些防具的钱谁出?
防具根本是笑话,昨天我才被病人打到淤青,现在还超级痛,然后医师被喷满身血,我小小流动幸免于难XD
平权嘛,太大的议题了,我们只希望我们和我们的病人"安全"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6-30 09:46:00
是被甲甲绑架吧
作者: hugh509 ((0_ 0))   2018-06-30 10:10:00
妳知道为什么不注记吗? 因为连他们自己都歧视自己
作者: bio2133 (琤)   2018-06-30 10:12:00
支持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8-06-30 10:39:00
我觉得可行,保障医疗人员不然被感染任何疾病真的衰小
作者: oppp (op)   2018-07-01 00:23:00
推这篇支持注记应揭露事项,根本没有歧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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