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爱滋除罪化的必要性

楼主: harry8123 (白蛇)   2018-06-15 11:26:41
我觉得不要把爱滋污名化是对的
我知道ptt上一堆人呛他们呛的很爽
但其实这样算是间接的把医疗人员推入火坑
因为大家普遍对于这个疾病的不了解
让病患隐匿病情
反而容易让医疗人员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暴露于风险中
正确应该是要让大家了解爱滋的感染途径 并且卫教病人 让他们知道自己疾病的问题所在
也让他们到专科诊所的意愿率上升
爱滋病患有一点不太好
就是容易把什么事都归咎于歧视
例如特殊门诊
这就跟能力分班一样
其实这样才能把资源做最有效的配置
所以不论是大众还是病患
这段教导的路还是颇漫长的
作者: vilovej (不走回头路)   2018-06-15 11:28:00
卫教真的非常重要...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8-06-15 11:31:00
间接的把医疗人员推入火坑 +1
作者: Justapig (就只是一只猪我心领了,)   2018-06-15 11:36:00
为什么叫除罪化?现在得爱滋会被判刑是不是等下推回来推回来
作者: theromstakve (theromstakve0)   2018-06-15 11:42:00
年轻人就是太冲动了
作者: a44642 (陈柏)   2018-06-15 11:43:00
楼上崩溃
作者: theromstakve (theromstakve0)   2018-06-15 11:44:00
楼下帅哥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8-06-15 11:48:00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6-15 12:05:00
不是蓄意感染他人才有罪吗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8-06-15 13:36:00
楼上不对喔 现行法是知道自己有病+隐瞒作爱就成罪蓄意感染是有要害人感染的故意所以有些病患会拿自己病毒量低=无传染性当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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