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爱滋除罪化的必要性

楼主: theromstakve (theromstakve0)   2018-06-15 11:03:12
在现今社会,得爱滋已经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爱滋在医药的帮助下,已经是如同B肝、C肝一样的慢性病
就跟小感冒一样,吃药治疗即可
得到后还可终生辅助每个月三万
但法律竟然认为蓄意传染爱滋是一种有罪的事情
这对于爱滋患者来说无异为一种压迫
也使得爱滋患者被歧视被排挤
希望各位能够支持爱滋除罪化
#小感冒
#ADSL
“给5000 不然刺妳”爱滋毒虫持针筒 勒索得逞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患有爱滋病的吴男缺钱花用,竟亮出注射过的针筒恐吓槟榔西施
“我有爱滋病,把5000元交给我,若不从,把针筒刺在妳身上!”因此得手2000元,基隆地
检署昨侦结,依恐吓罪将吴男起诉。
起诉指出,吴男缺钱花用,今年4月间骑车行经基隆市信义区东信路时,偷走他人机车上的
香菸,隔天途经基隆市仁一路上某槟榔摊时,见摊内仅程姓槟榔西施顾店,就拿出刚施打过
的注射针筒,恫吓程女说自己有爱滋病,若不把5000元交给他,就要把针筒刺在妳身上,程
女从现金柜拿1000元给他。
吴男发现柜内还有钱,又再度恫吓程女:“明明还有钱,若不给我,我就要杀妳!”再得手
1000元,随后告诉程女:“这2000元算借我,晚上会还妳!”并把自己的健保卡交给程女,
随即离去。
程女收下健保卡后报案,警方将吴逮回,查出他去年因窃盗罪入监服刑7月,去年10月出狱
,想不到再犯窃盗与恐吓罪。
新北市警板桥分局侦查队长林子翔指出,会以针筒注射毒品者,多是海洛因成瘾者,且经常
为求方便而共用针筒,虽然大多数人会先问对方有没有感染爱滋,但爱滋病潜伏期长,很多
人根本不知自己染病,因此相互感染的情形并不罕见。
故意传爱滋 可判12年
法界人士指出,根据“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若隐瞒自己染
病,而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或共用针具,导致他人被传染者,可处5年以上、12年以下徒
刑,不过这些提供针筒的海洛因成瘾者,大多会以不知染病为由卸责,导致因共用针筒而感
染爱滋病者居高不下,成为爱滋病防治漏洞之一。
支持爱滋除罪化是社会议题
张悬接受杂志专访时曾说,支持同志热线主张,得爱滋蓄意传染他人者必须除罪化
这个议题,张悬非常、非常重视
这就是2018台湾需要思考的重大议题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8-06-15 11:05:00
冰郎西斯:"没关系,我也有"(设计对白)
作者: yuponkimo (沈侠)   2018-06-15 11:07:00
得爱滋会被判刑吗?你要说的是污名化而且故意传染爱滋让人得不治之症恶劣到极点,应该判无期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6-15 11:20:00
蓄意让别人终身得小感冒也不是件坏事耶~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8-06-15 11:20:00
看不懂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6-15 11:22:00
同性恋都支持蓄意传染无罪化?我很好奇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06-15 11:25:00
跟女版的关系是…?八卦带不了风向跑来这边吗
作者: ylshpiliman (秋水不染尘)   2018-06-15 11:32:00
蓄意传染爱滋应处死刑
作者: mytholin (芈蒐林)   2018-06-15 11:35:00
张悬非常重视是表示支持还是反对= =
作者: fu6m04 (祈愿)   2018-06-15 11:36:00
司空见惯? 是你的世界吧
作者: lovetoo (too)   2018-06-15 11:40:00
你的世界到底多乱啊?还是你……………?帮QQ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8-06-15 11:41:00
干他妈的到底再公三小 因为只要长期吃药就好 所以蓄意传染爱滋不应该判刑??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多恶心
作者: ryancij (ryan)   2018-06-15 11:42:00
除罪化不要乱用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8-06-15 11:43:00
“但法律竟然认为蓄意传染爱滋是一种有罪的事情”废话 不然蓄意传染终生要服药的爱滋 是好事??
作者: XBOX720 (蓝色天堂)   2018-06-15 11:44:00
你搞错了 推文只有歧视你无可救药的逻辑 是你自己歧视爱滋病患者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8-06-15 11:45:00
是在小感冒三小 这根本就是已经得病的人的可悲自慰词看这逻辑混乱就赶快猜人家没朋友的嘴脸就知道什么德兴你不知道法律上要证明“蓄意”的难度有多高吗?自己新闻内都说以不知得病为由脱罪 还在这边跳针
作者: tinhanho (hanoho)   2018-06-15 12:01:00
反串给推
作者: deann (古美门上身)   2018-06-15 12:13:00
得爱滋没犯罪吧 是故意散播爱滋的人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8-06-15 12:19:00
ptt三宝:仇同仇女恋童癖
作者: stun991 (无我渡苍生)   2018-06-15 12:22:00
呕呕呕呕
作者: lovetoo (too)   2018-06-15 12:24:00
不懂除罪化的意义,然后在那边嚷嚷除罪化?!笑死我了
作者: markhbad54 (BA)   2018-06-15 12:25:00
使他人致病,应以蓄意伤人起诉并民事求偿。
作者: color3258 (极至透明边缘魔法师ANN☑)   2018-06-15 12:30:00
爱滋病传染刑罚除罪等于爱滋病除去诬名化 这真是很棒的点子呢 被蓄意传染都没得告了 真 高 招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8-06-15 12:35:00
爱黛儿你怎么开新战场了啊
作者: arace88 (Arace)   2018-06-15 12:38:00
???
作者: kaichou1003 (wet)   2018-06-15 13:03:00
这不也是你的主张?
作者: bucketface (bucketface)   2018-06-15 13:22:00
呕呕呕呕呕呕呕
作者: debby7988 (高手蓁)   2018-06-15 15:16:00
反串太烂楼下帮嘘
作者: loona (纳纳)   2018-06-16 02:54:00
ok我帮嘘
作者: Cutyourgigi (剪鸡猎人)   2018-06-16 15:17:00
蓄意传染爱滋的爱滋甲枪毙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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