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
4/21(六)晚上至重庆家乐福购物后,过马路至对向搭出租车返家,当时手上有提一袋环
保袋,里面有饼干、信封、皮夹(我下次会背包包出门的T_T,想说手拿包没关系)
到三重家门口我从右侧下车后检查提袋,发现钱包不见,也有检查车内、路上,并无寻获
,便急忙进家门跟家人说这件事,后续就是回台北那里调阅监视器,告知员警里面有现金
15000、卡片证件...等,但没有下文,当时也没有填什么三联单,只说找到通知我。
4/26(四)下午家人说员警将钱包送回我家,家人代收,里面现金都不见其他都还在,后
来决定报案。经过波折后,来到三重的派出所调阅监视器才发现是在我家门口掉的(下车
时甩出去),而我检查完出租车内无私人物品便急忙转身返家,这时对面住家马上有一个
黄衣阿伯走上前有弯腰捡拾的动作,捡完就往路口走去。
接着又经过一连串监视器画面,总共整理到的讯息有:
1. 9:30分我下车,黄衣男9:31分弯腰捡走徒步离开
2. 9:40分他骑车出现在我家这一条,将钱包快速以右手往旁边一丢离开
3. 10:40分一位好心路人捡到被丢弃的皮包送交派出所
4. 有拍到丢弃钱包车主车牌
警方说有车牌会帮我找出是谁
最后以侵占罪提告,以及附带民事求偿。
想请问大家
1.如果他赔不出来我还求偿的到吗?
2.若对方愿意和解,和解金就是我原本提出笔录上记载遗失的15000吗?
谢谢大家
因为没遇过这种情况 也是第一次上警局
是我自己的疏忽未将私人物品保管好
也很感激好心路人到时愿意出庭作证跟热心员警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