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议题下有很多言论,有一些疑问想询问,
毕竟要开始自己决定以后生活模式,总要慎重些
1.任何议题公投成功后,可以由政府决定要不要实施?
2.关于人权问题,为何当年瑞士的"女生应该拥有投票权"
,是由瑞士的男性公民公投成功的?
3.如果公投成功,政府却认为不适当而不执行,政府是否违宪?
4.如果公投成功且执行后,发现法条不完备或是产生更多的问题,
那台湾公民是否有修正的选择权利与义务;因为我看瑞士公民,
偶而在同一个议题上来回公投。
※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铭言:
: 网络上看到满多挞伐反同婚公投的人,
: 但是仔细想想公投不过,
: 正好给护家盟一个巴掌,没话讲,
: 他们以后难有什么理由继续大声;
: 公投通过,
: 政府出来喊一喊公投违宪无效,
: 正好也给同志团体一个大大的警惕,
: 别再推出HIV+OK、娱乐性用药、废除刑法227,
: 这种争议性相当大的社会运动,
: 还以为自己是民意的多数。
: 不论过与不过,对台湾社会都是好的,
: 反同婚公投其实是很好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