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8日报导,一名34岁台湾女子前年在冲绳县(琉球)涉嫌走私597公斤冰毒(
黑市价格约420亿日圆,约台币117亿元),被控违反《兴奋剂管制法》(以营利为目的进
口未遂)等罪名,冲绳县那霸地方法院8日进行审判员判决,结果判她无罪。检方求刑16
年,要求罚款700万日圆。
审判长柴田寿宏就判决理由指出:“(被告)没有认识到被认为共犯的台湾男性等企图走
私冰毒。”
被告涉嫌于2016年5月与台湾男性等同谋,将597公斤冰毒从日本海海上国籍不明的船只转
移至游艇中运往那霸港,企图走私,因此被起诉。
检方根据台湾男性(一审判刑,正在上诉)的口供指出被告参与其中,但判决以“口供存
疑”为由并未认可。关于该事件其他2名台湾男性已被判刑,正在上诉。
那霸地方检察厅次席检察官白井智之评论称:“希望详查判决内容,妥善应对。”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308004719-260408
心得:
日本法院不仅体恤台湾女性的辛劳
更是打破日本父权社会的框架
并未因走私毒品就对台女作出判决
实为女权优秀的表现
希望台湾各位法官也要好好学习日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