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
除开个案不谈,
大家主要在吵的点在于获益问题。
孕妇请假有没有关系?没有
孕妇拿钱有没有关系?没有
不是每个人都是惯老板,
让孕妇职员拿好处,
心理也有一种做好事的感觉,
何乐而不为?
可是做善事的代价如果是自己小企业赔了大把金钱劳力,
最后人还跑了,
而且弄不好还被咬一口,
干,那谁要做?
这比开善堂还不如,
根本是出来给人糟蹋。
也许法律保障孕妇感觉很照顾人民,
但说实在的,资方也是人,
弄死小老板照顾孕妇是什么偏颇的做法?
可是现在竟然有人会针对替资方发声的人打,
口口声声指着他说“仇女”、“仇孕妇”,
这种行为有比较高尚吗?
还是大家都是坦荡荡的无产阶级,
吃垮资方就是爽?
认真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