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te320518 (cute320518)》之铭言:
: 台北市一名担任企划专员的OL小菁(32岁),今年双十国庆连假时,特地南下找刚
: 认识1个月、任职台积电的吴姓男友(44岁),当晚2人发生性行为时,吴男突然要求小
: 菁变换姿势,却让她痛到受不了而紧急喊停,没想到吴男却假装没听见、没终止性行为
: ,还更加用力,造成小菁腹部疼痛、下体严重撕裂伤,第二天下体甚至大量出血,经过
: 检查才知输卵管积水,治疗不好恐切除卵巢。
: 对小菁摊牌“之前说过的承诺都做不到!”,身心俱疲的小菁才惊觉被骗了,认为吴男
: 根本就是网络男虫,利用承诺让她以为找到真爱,没想到完全不尊重她甚至伤害她,所
: 以决定吴男提告妨害性自主。
废话太多,咱们抽丝剥茧,找出重点
有个女孩跟男朋友发生性行为
男孩要女孩换姿势,可4女孩很痛喊不要,男孩不管还4硬上
这样是不是妨害性自主?
不过齁,妳要就被硬上完就马上提告嘛
哪有人身心俱疲的分手之后才提告,难怪会惹人非议QQ
PS.以上纯粹以报导上的故事来讨论,事实到底是怎样也没人知道QQ
阿又不过齁,我们来讨论一下,如果今天女孩常常被男朋友打
有一天女孩醒悟了,果断分手之后再去提告伤害
风向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