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铭言:
: 我先说我自己也是台男
: 我觉得有些台男对性侵的认真薄弱到另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 问台男们一个问题
: 如果某女已经答应跟某男做爱
: 过程中女生感觉到有些姿势或做法造成不舒服
: 明确要求男方停止 但男方不停止硬做
: 这样算不算性侵?
: 当然算
: 但看到最近某则新闻下的评论
: 感觉不少人认为这不是性侵欸
: 到底是不少台男的认知已经堕落成这样了
: 还是这只是少数?
: 所以人家常说行房纪录器
: 我很认真觉得这很重要
: 尤其是对约砲的男女来说 人人都该准备录音笔
: 现在的社会风向感觉就是 只要答应和你做爱了
: 过程中我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
: 如果没有录音证据
: 在过程中你不舒服要求停止
: 还是被男方硬上了 很难证明你被性侵
: 只会有事前你答应做爱的对话之类的证据
: 如果这时候有行房录音证据
: 至少在法律上是可以逆转的
: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
我也觉得有些人对性侵的认知真的是无限上岗到令人目瞪口呆的地步
问各位一个问题
如果男女已经做爱完,各自分开
结束后,有一方越想越奇怪,觉得好像很不爽,心情不是很好
请问这样算不算性侵?
我看之前新闻报出来,明明宣判无罪,底下还是有一堆人留言什么只是没证据不代表无罪、台湾法律对受害者真残忍
台湾怎么这么多人已经堕落到这种地步了?
还是这只是少数?
所以我也觉得行房记录器超重要
现在社会风气好像是,只要做爱完,我想告你就告你
没有录音、录影证据,真的是很衰很倒楣的一件事情
如果这时候有录音录影,就可以在法律上逆转
这种事前事中笑呵呵,事后马上桶你刀的人很多
不只是在做爱,还有其他生活琐事都会出现这种人
大家都要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