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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法官 李茂生讽:就让鲷民来当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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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1 07:07联合报 记者杨德宜╱即时报导
司法院昨说明“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步内容。草案明订未来除3位法官,还将有6
位国民法官参与刑事审判。 记者杜建重/摄影
司法院昨公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初稿,未来国民参审案件判决,由6名国民法
官将与3名职业法官共同决定;将来只要年满23岁国民,除了法定资格不符外,均有担任
国民法官之权利与义务,否则最高得裁罚3万,而任职公司必须给予公假。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脸书整理国民法官条件,列3点:
1 若国民法官无正当理由在选任期日不到场或虚伪、拒绝陈述等,得罚3万元以下罚锾。
2 法律科目教授不得当国民法官。
3 任职公司和机关必须给予员工公假,但老板可不支付薪水。虽然可以领日支费,但是回
来后,自己原来的工作还是必须做。
“反正不甘我屁事,所以就让鲷民(指刁民)来当恐龙(指恐龙法官)吧”,李茂生表示
,以后特定的案件,如果有所不爽,就自己骂自己人吧。“记得喔,国民法官是不得泄密
的,所以被骂的话,是不得还口”。他最期待看到的是:无罪推定原则、证据法则、量刑
等的适用。“绝对有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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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人多好办事
集体的决策比较不会失误
当过国民法官后
也可以传授周遭的人基本法学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