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汐止宏国大镇12%住户决议 不准你养宠物

楼主: yiyicho8 (态度≠秩序)   2017-10-27 12:48:27
【这个社区歧视猫狗】汐止宏国大镇12%住户强势决议:不准你养宠物
上报
新北市汐止区拥有上千户的“宏国大镇”社区爆发宠物大战!住户指控,社区管理委员会
只凭不到五分之一同意户的少数意志,就决议社区全面“禁养宠物”,不但有违比例原则
,现有饲养猫狗的住户更担心,一旦禁养,难道要统统送收容中心?或逼陪伴多年的猫、
狗流浪?
营建署、新北市工务局官员接受《上报》采访皆表示,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禁养
宠物是非常重大的事情,若只凭决议,却没写在规约内,“是不生效力的”。
毛小孩错了吗
宏国大镇共约1776户,位于新北市汐止国小旁,是当地
知名大型社区。有住户向《上报》指控,社区管委会10月14日召开一场“区分所有权人会
议”,尽管出席开会人数仅约三分之一、不到住户一半,却仍强行表决通过“禁止饲养宠
物”提案,决议包括猫、狗,及其他具有攻击性或安全疑虑的动物,一律统统禁养。
图/社区管委会10月14日召开会议,提案中第14条就是禁止饲养宠物。(宏国大镇住户
提供)
住户指出,当天会议的同意票只有221票,仅占全体住户的12%,连五分之一都不到,“
只凭少数人就侵害了其他住户的权益”。养狗的廖姓住户也批评,“宠物是人的伙伴、财
产”,这是对住户人权的歧视。
图/当天会议中,同意票仅221票,只占全体住户的12%,却强势通过“禁止饲养宠物”提
案。(宏国大镇住户提供)
不满管委会凭少数就决定自家宠物的去留,当地住户近日已串连发起连署,要求删除这项
不合理的决议。根据最新统计,反对“禁养宠物”的连署人数达271人,已超过当初主张禁
养的221票。住户虽反对禁养宠物,但主张,应另订“宠物规约”做好自主管理,并规范宠
物主人必须对排泄物等负起公共卫生之责。
目前在宏国大镇租屋的Emily说,虽然目前社区管委会尚未用书面通知住户,却已造成社
区内饲养宠物的住户、房客人心惶惶。
管委会:与律师讨论中
宏国大振社区管委会总干事倪兴国接受《上报》采访回应,依法,住户出席区分所有权人
会议的决议一定要公告,因此目前已经把会议纪录张贴且公告,但是否真会实施禁养宠物
的决议,因住户有正反不同意见,管委会正与律师讨论适法性的问题。
“总不可能要住户把宠物藏起来或处理掉!”他表示,目前社区规约已规定不能在社区溜
狗,但禁养宠物是这次会议的新决议,因此包括既有住户的宠物要怎么处理、或是如何修
改管理办法,甚至是否需要重新再投票一次,这些都会与律师研究,后续也会在每月召开
的管委会上讨论。
不过,营建署官员表示,召集住户所开的“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即便作成决议,也不能
违反社区的规约、更不能违反《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依条例第23条,禁止饲养宠物的特
别约定,若没有“载明于规约者”,即便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也不算有效力,社
区无法擅自实施。
新北市工务局公寓大厦管理科长陈德儒也说,禁养宠物必须订在规约内,若不符合规定不
算生效;但因母法未对此订罚则,市府只能告知管委会合法程序该怎么做,若住户权益受
损必须上法院走诉讼程序。
外人也能进中庭 怎么管?
当天出席会议的廖姓住户则质疑,管委会通过禁养宠物的投票程序有瑕疵,决议根本就不
能生效,况且社区的中庭不算社区的私产,是外人也可自由进出的公共空间,“这又要如
何规范?”
他指出,当天的选票印有两个选项,一是“同意管委会所答复”,另一是“不同意”;换
言之,投下同意票的人,并非“同意提案内容”,而是“同意管委会针对提案所答复的内
容”,若待在场边没注意,未必听得见管委会的答复,是非常奇怪且罕见的投票方式。
廖姓住户也说,社区有A到L共12栋,但当天有许多L栋的住户一开始却没领到选票,直到
会议开始后经抗议才拿到,加上选票也没印上流水号,令人质疑可能有做票的空间。
原文https://goo.gl/MYH1i1
觉得夸张 那叫原本有养的人怎么办
全部送去收容所?
那我也觉得中二屁孩很吵啊
能不能禁止有生小孩的不要来住?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10-27 12:49:00
这跟抽菸一样,我个人觉得只要不影响到他人就没关系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10-27 12:50:00
决议不合法无效
作者: wasureta (我忘记了)   2017-10-27 12:50:00
台湾早期投票也是这样玩的啊 好怀念
作者: trumpete (流浪)   2017-10-27 12:51:00
养小狼狗算宠物吗? 养鱼呢?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7-10-27 12:53:00
管委会也不能怎样 没权利罚钱也不能强迫住户遵守 不理他就好
作者: tsd (草食的阿海)   2017-10-27 12:53:00
借转汐止板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10-27 13:01:00
住户投票结果是这样.. https://i.imgur.com/5zk4q46.jpg是投票输了就要求重投甚至诉诸媒体吗?
作者: 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纪录保持者)   2017-10-27 13:02:00
有这么多反对,那当初投票怎么没去投?
作者: missddd (someone)   2017-10-27 13:08:00
有没有看内文 很多人反应没拿到选票 且选票没做流水号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7-10-27 13:08:00
管理条例里有写明开会出席、投票比例之类的,如社区规约没有另订,就是照管理条例。另决议后要书面公告,住户有异议可提出。一般开会前也会先公告列出当次讨论的题目
作者: REVERSI (Authentic Counterfeiter)   2017-10-27 13:08:00
不来投票就视同放弃权益不是吗?啊再偷懒不来啊!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10-27 13:09:00
没看内文我怎么有图可以贴?除非管委会默认立场,否则怎么会刚好都支持宠物方没拿到选票?
作者: milk250 (牛奶好喝)   2017-10-27 13:11:00
不是很懂扯小孩干嘛 人和猫狗又不一样
作者: popochocho   2017-10-27 13:22:00
这无效啊ㄎㄎ
作者: missddd (someone)   2017-10-27 13:23:00
J大我不是回你 是回应有版友说反对还不去投票一事 且这个决议本身就不合法无效吧?宪法保障人民财产权 财产所有人得依财产之存续状态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能 且投票程序上有没有符合正当法律程序也被提出来质疑了所以 怎么看 我是都觉得有问题啦
作者: vesia (欧帕)   2017-10-27 13:27:00
再开一次会提案说可以养就好啦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7-10-27 13:29:00
自己不去开会怪谁?
作者: flutter8 (空)   2017-10-27 13:38:00
啊没去投总统的话住户有记得去该总统不是他们要的吗
作者: poeoe   2017-10-27 13:44:00
很好阿 早该禁了
作者: s41429 (〃小淡ˇ有你真好>///<)   2017-10-27 13:45:00
看图后觉得抽烟和宠物怎么可以一起投啊?!好莫名的投法
作者: lib66940 (小工头)   2017-10-27 13:51:00
根本没多少人去开会,这样的决议有效吗…
作者: poeoe   2017-10-27 13:53:00
管委会可以修改规约订罚则 就能有强制力了
作者: SamMark (里维士官长)   2017-10-27 14:00:00
自己不去开会怪谁?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17-10-27 14:01:00
管委会只是执行单位,不能更改规约。经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告施行的规约才可以规范社区住户行为,但不能与位阶较高的法律有牴触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7-10-27 14:33:00
自己不去开会的, 不然反对就不要去投票, 然后说我没投不算数就好了啊.而且这种社区会议通常是一户一票,而不是一人一票.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10-27 15:17:00
公寓大厦租约怎么规定就怎么走看区分所有权 不是票票等值
作者: lib66940 (小工头)   2017-10-27 15:18:00
应该会再开一次会,推翻这个决议啦~这社区养狗的很多欸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10-27 15:30:00
所以买房子,我都会先注意这社区规范能不能养宠物
作者: monkeywife (猴子老婆)   2017-10-27 15:44:00
先注意也没用啊,这社区本来也是可以养的不是吗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10-27 16:19:00
真屌 不去投票 然后等到会议结果不合己意再要求重投一次
作者: amilus0 (露可可)   2017-10-27 16:20:00
觉得影响想养宠物的人权益欸,如果一开始租约没禁养,都签了住了才改禁养?那其他事是不是也能比照办理,例如一开始租约写可以开伙,后来开会决定变不可以就又不行,这样当初透过合约才入住的保障何在
作者: fishfi (fishcat)   2017-10-27 16:44:00
跟抽烟绑在一起呵呵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7-10-27 16:45:00
仇宠?
作者: chenyoung411 (陈杨)   2017-10-27 17:54:00
不甩他啊,不然要怎样?逼我搬走吗?
作者: pigpigshow (失恋的猫)   2017-10-28 16:10:00
这个社区的管委会素质真低落丫,这样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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