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林奕含事件和性侵受害者

楼主: qazieru (=w=)   2017-08-25 09:40:06
※ 引述《kmtrash (千哩吹徐)》之铭言:
: 南检的报告里,
: 也说到林跟医生说“她是不情愿,是被迫的”
: 以及大量类似被性侵的文字控诉。
: 但这些都被埋没在“两情相悦”的大风里忽视了。
: 竟然还吹起了林是性侵诬告者的风向...我觉得烂透了。
哪里烂透? 检方证实“两情相悦”根本是合情合理
你翻台湾每天的新闻 现在情侣翻脸结果诬告性侵的还少了吗?
从过去版上的阿翰到数不尽的例子 一堆女性愿意跟反目的男性玉石俱焚
那你要不要解释一下这些女方的心态是怎样?
还好台湾的法官不是像你这样理盲滥情
连一般的女性都可能翻脸乱讲某人对她性侵
更别说是有重度忧郁症的
我就不强调整个小说是不是她的复仇计画
检方是查询三十几件物证跟证人
里面都说很恩爱很开心 还对好友说是真爱 而得到“两情相悦”得结论
而你说的跟美美是好久的事后 那时对陈的心态已经因忧郁症变质了
就跟上述新闻事件法官一定是看男女当下的行为来当证据啊!
请问到底是哪里烂透???
像你这种思考逻辑 才是根本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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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现在真相摊开
结果此件事没有性侵 女方满18岁能自己性自主 交往时非师生关系
要说陈星渣 我只觉得他只有一个外遇能嘴 跟林愿当小三彼此彼此
但这算渣到哪?
要不是林自杀 就一个外遇小三的故事根本没人关注
甚至当初重点 "性侵" "吃学生" 也根本莫须有
但忧郁症自杀的理由也完全无法怪罪陈星 毕竟两人当初恋情两人愿打愿埃
陈星是否真心外人也无法定夺 毕竟林父母也不愿意嫁
就我看陈星跟本已经受超过他应该指责的范围
连陈星当初的声明结果也是挺坦白的 现在回看真的是一堆人打脸
相比我还觉得林的父母更渣 
别说林的忧郁症是父母害的 还出来乱说谎乱带一堆风向
什么其他三家受害者 威胁他们家 还逼林下跪 通通都是说谎
然后还有什么物证 包含遗书通通都不敢公开
不要说什么公开是对林的二次伤害啦 现在结果法院认证林愿当小三是有对林比较好?
合理猜测说不定是反对陈星翻盘嘞...说不定遗书还是她还没那么恨陈星了
整件事跟本就是猎巫猎过头 
我才干你台湾怎么一堆理盲滥情被牵着走的人 而且现在还醒不过来
74在那边扎什么星粉仇女工读生扎很爽 结果要比论述求事根本没一个能打
只会整天在那边放诅咒你家小孩跟骂人
要说我挺陈星 那我也是挺的很正直
鬼门开三天每天睡饱饱 我才遗憾74的诅咒怎么没效林女没来找我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8-25 09:44:00
说真的拉 检方还有些细节没讲 就不要继续闹 闹到全部公开当初到底谁先贴谁诸如此类的讯息 说不定只会更难看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09:47:00
除了小三外 你泡一个18岁 之前是你学生的人...我觉得就算交往当下没有师生关系 这不免有点老欺小涉世未深如果今天是一个25岁的研究生 师生关不关系谁鸟阿 都25了要说处事未深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吧当然年龄并非一定依据 也有国中辍学 18岁就精通人性的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8-25 09:52:00
大胆 说什么真话 给我拖粗去桶了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09:52:00
社会大学人 但是这个案例不适合林
作者: CPer (CPer)   2017-08-25 09:52:00
我觉得若能闹到全部公开也不错阿 当然看一说三的脑补例外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09:53:00
请问你解释一下 笨蛋这句话出在哪里
作者: CPer (CPer)   2017-08-25 09:54:00
74团应该也恨不得风水轮流转吧 至少我们想知道是真相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09:54:00
涉世未深和笨蛋或是智商的关联性在哪阿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09:55:00
麻烦你也找一下 我判决司法不公的话讲在哪里我从头到尾只针对你说只有小三这一部分表示我认为还有年纪和之前师生关系我觉得这点也不妥司法和什么笨蛋的我只字未提 麻烦你认为我有提就贴出来
作者: jimmyyang (诸行无常)   2017-08-25 09:58:00
18岁有经验的一堆 脸都肿了还反驳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09:58:00
谁肿阿 快看我9:52的推文 18岁社会大学谁推文的 我阿眼睛肿了看不清楚推文要看医生阿兄台阿 你这偏在讲检方 我根本没在讲检方 你还认为我在帮74讲话 那不就是认为我认为判决不公吗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01:00
老实讲,法律跟社会没有在不知者无罪的啦,你签了一个合约没看内容结果内容很烂,难道可以跟法官说以前没人告诉你合约不要乱签吗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10:02:00
好 对不起 我过度延伸 确实你未必在说我在说判决问题那请你解释一下笨蛋出自哪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02:00
满18岁如果用涉世未深当借口,麻烦不要骑车、不要开车等等,先放弃一切因为年纪而获得的权利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10:03:00
我和你想的并没有不同 所以我并没有针对法律判决做争议请问笨蛋两个字出自哪里阿 你问题就在这边阿来阿 解释一下:18岁的人都是笨蛋 <--请问大鸟小鸟和笨蛋有什么关系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10:04:00
涉世未深跟开车、骑车的关系是啥?!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05:00
你既然要获得成年的权利,就不要再用涉世未深作为犯错的理由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7-08-25 10:05:00
交往那些后续行为都高中毕业成年了,一直扯年龄根本站不住脚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06:00
成年得来的权利,未成年是没有的,所以未成年就比成年人多了一些犯错的机会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06:00
可是涉世未深的意思 跟你讲的什么不要骑车开车都没有关联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07:00
既然成年了,能够享受成年人的权利,自己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包含被老练的人骗砲也是自行负责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07:00
涉世未深指的是人际上的应对与了解 又不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为何扯在一起谈?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10:07:00
哈哈 你抓判决司法不公就不是挑我语病?没关系啦 一开始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10:07:00
对呀,有些人的逻辑超乎常人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08:00
我的意思,要用涉世未深当作被原谅的理由,那就请放弃成年人才有的权利,让自己回到未成年,再来跟大家说涉世未深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10:08:00
很大声 你现在慢慢缩下去 我看了也很高兴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09:00
所以涉世未深跟不能骑车的关联到底在哪啊?你这有解释跟没解释一样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09:00
有人认为18岁是被大欺小,因为涉世未深,我不认为那是可以犯错的借口啊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10:09:00
那个逻辑真的太有意思了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08-25 10:10:00
你抓语病确实我有不严谨 我这点我甘愿道歉 你不愿为那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10:00
就是当你想要获得成年人才有的权利,就要负成年人该有的责任,不能以涉世未深当借口,成年人才有的权利有哪些?不就骑车开车等等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10:00
要谈也是拿行为能力来讨论 一个人对人际界线的了解跟他法律权益上能不能开车到的有什么关系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11:00
总归一句话啦,不要妄想有权利又没有责任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8-25 10:11:00
烂透是指性侵诬告者这件事吧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15:00
那你直接讲这个不就好了 扯开车真的很闹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10:15:00
到底在讲什么鬼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16:00
我前后意思明明就一模一样,骑车开车难道不是成年人才有的权利?你也知道权利没办法放弃对吧?同样的,该负的责任也是没办法放弃的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25 10:17:00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18:00
所以我认为涉世未深不适用成年人身上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18:00
就是因为不可能随便放弃 才想了解你一直讲不要义务就一起放弃权利的逻辑啊如果不可行 那是讲好玩的吗XD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19:00
我这样讲只是要反驳那些,以涉世未深作为免责理由的人啊用反讽来反驳的方式没看过吗?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10:20:00
这种惊人的逻辑不用跟他辩了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21:00
你讲得太认真又一直强调 还真看不出来是在反讽
作者: jimmyyang (诸行无常)   2017-08-25 10:21:00
自助餐逻辑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22:00
用一个荒谬的举例去反驳另一个荒谬的论述,就这样而已,你一直执著在那个文字干嘛?你后面也理解我的意思是什么,那你还在坚持什么?另外有人不要连反驳都不会只会呛人逻辑好吗?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24:00
你的逻辑太匪夷所思所以真的很想知道这样讲的用意 就这样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10:25:00
印象中林奕含真的不会骑车和开车,依你逻辑她可以免责耶况且就算她会开车,陈星老婆没告她她哪有罪,没罪哪来法律上的责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25:00
还有就是真的不理解才会一直问你啦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25 10:26:00
感谢帮我修图,但是不要把你自己内文也修掉啊。你脑补这个根本没事,我脑补其实她有被伤害过。要比什么?自己内文写没看到被迫,所以不就证明自己只看到两情相悦?自动忽视被迫?整篇删一删吧,不要只敢修内文
作者: DarkerWu (糊涂)   2017-08-25 10:27:00
某g为啥会看不懂mo的意思 我觉得很清楚阿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10:28:00
问题是,她从没说自己是被强制性交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30:00
好啦,还有什么不理解要问的吗?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10:33:00
要发问的是,她真的不会开车和骑车,而且也没被告,所以你同意她涉世未深免责吧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25 10:33:00
那你的事实就是“他没有说”。没有说是本来就没事,还是有事不想说? 你很确定吗?那你赢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林有事还没事。你比较笃定。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35:00
不会骑车开车,又不代表不能考驾照…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7-08-25 10:36:00
哇 还会帮人自动分门派呢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36:00
我“荒谬反驳”的举例里面,(刻意强调荒谬反驳以免又有人误解)放弃权利意味着必须跟未成年一样连权利都没有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5 10:37:00
我觉得到现在一直过度假设这些事,讲好听是要从中获得什么教训,要我来脑补的话,就是两派的失智各自从文章拿了他们想相信的,加开两台列车,一台撞死美美,一台撞死世世,闺蜜又团聚了,>.^瘟腥要我说现在的状况,林家人都不会构成诬告,他们本来就可以不平、可以怀疑。现在真正要去检视的是那种p开头的id,被人贴在隔壁板人身攻击榜单上,之前那话骂的有够难听现在像没事一样的人,这种才真他妈欠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43:00
这个板还有一个ma开头的,前面推文质疑世世作伪证,还敢发文叫大家不要追杀闺蜜
作者: kmtrash (千哩吹徐)   2017-08-25 10:43:00
公单位的是“没有证据证明有性侵”。不是没有性侵,现在我知道你逻辑卡在哪里了。另外澄清一下,我认为无罪不起诉相当合理。因为真的就没证据。我觉得烂透的部分是,开始有人把林当成诬告的部分。
作者: athena0610 (飙飙)   2017-08-25 10:44:00
说个笑话 台湾司法正义 人人平等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8-25 10:44:00
那没有证据,你怎么就认定有了?逻辑?还是信仰?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8-25 10:45:00
无所谓阿,你文章里有人把风带向谁又做伪证时有纠正他就好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45:00
那也不是有性侵啊,无罪推定很难吗?你喜欢被有罪推定?小时候被乖学生告状,老师觉得乖学生看起来很诚实,就直接把你叫过来臭骂一顿你会爽?
作者: athena0610 (飙飙)   2017-08-25 10:46:00
今天我觉得唯一能对林说嘴的 就是他笨到自杀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10:47:00
红明显,mo的逻辑最大错误就是,就算她被公认涉世未深,也不会让她免除法律上义务,她老婆要告还是绝对可以告,但你却要她放弃法律上的权利(不能考驾照),根本胡扯啊把形容社会化不足的形容词,拿来跟法律相比,莫名其妙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48:00
不是很喜欢拿国外举例,美国曾经做过一系列受虐动物的节目,里面有很多虐待动物的人被逮捕的画面,但是节目的最后,跑马灯会很清楚的强调,节目中被逮捕的人在被定为有罪以前,一律视为无罪。他妈节目会像失智列车乘客一样说什么,无罪推定是检察官的事情,跟民众无关吗?我只是要举例别妄想用涉世未深帮小三脱罪好吗?你要觉得18、20、80、100岁涉世未深,那是你的自由你开心就好,但是不要拿来当作可以让小三脱罪的借口所以我才会拿一个荒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反驳另一个荒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10:51:00
红明显,你心中惦记国外反智案例我没意见,只是你瞎扯半天还有人认同,觉得好笑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53:00
我瞎扯?我也知道权利不可能放弃啊,同样道理,责任也不可能放弃啊,我只是想说别妄想自己能找借口逃避责任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8-25 10:53:00
帮补
作者: Cishang (辞..)   2017-08-25 10:53:00
18还涉世未深? 天下一大笑话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55:00
18岁已经拿到了一堆不可能放弃的权利,相对的你就要负不可能放弃的责任,就这样而已,还说我瞎扯?
作者: Cishang (辞..)   2017-08-25 10:56:00
一堆人在投票权想修到18 居然有人在那边讲18涉世未深????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10:58:00
吃自助餐啊我来告诉你骑士团怎么演进的,刚开始版本是13岁,骑士团气冲冲的说,这是妨碍性自主,未满16岁违法;后来版本变成16岁的时候又改口,16岁女生才高一、高二,心智不成熟,就遇到一个老练的老男人,一定是被骗,建议法律要修法把年龄调高到18岁;南检公布结果变成18岁,现在只好说18岁涉世未深,18岁涉世未深,我还摄氏三十度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8-25 11:03:00
其实性侵的可能性不能说是被排除啦,只是没有证据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8-25 11:04:00
3,40岁都还是女孩儿,18,20当然如婴儿涉世未深~要讲可能性?那林那么压抑,其实是个欲女,都是主动骑上去,而且知道是人夫有背德感更爽以上都没证据,但不代表没这可能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7-08-25 11:14:00
ㄜ...你要这样说也没错呀
作者: imsandy (面包超人)   2017-08-25 11:15:00
多少14、15岁都有两情相悦的小情侣了……不要跟我说18岁还不懂?
作者: Scapeland (丛台)   2017-08-25 11:21:00
您真有耐性跟勇气...我已经决定站在月台上观赏列车突破速限惹
作者: bbbing (无)   2017-08-25 11:21:00
某些脑补真是厉害,未公开的资讯都假设对自己有利XDDD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7-08-25 11:22:00
民国几年了还在18岁什么都不懂,之前那位要求肉搜自己的不就未满18又要自助餐了吗?
作者: jerrylin (嘴砲无视)   2017-08-25 11:36:00
泡一个18岁的妹又怎么了 大学生有多少没交男女朋友拿年龄差距说嘴你是要被外国人笑死吗
作者: bbbing (无)   2017-08-25 11:42:00
有些优秀知性保养好的女森,三十几岁还没被泡过,森气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8-25 11:45:00
我觉得某群人很奇怪 很喜欢帮林决定她18岁成熟了没而且讲的很笃定
作者: Wolverine56 (金钢狼56)   2017-08-25 11:53:00
农经妹未满18就说已满16,女方有自主权,到这里就变成才18还涉世未深自助餐?
作者: Spartaa (CaDaoIn)   2017-08-25 12:23:00
就现在来看,还真的就剩陈星婚后出轨以及林愿当小三可议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8-25 12:29:00
我觉得女生50岁以前都算涉事未深
作者: birdegging (春天底下两条虫)   2017-08-25 12:32:00
很多人习惯以耳代目 不过很多连眼睛都瞎了
作者: phwu (phwu)   2017-08-25 13:03:00
18岁涉世未深那修到20是不是以后有人吃20的又要吵修法 到时候就修到50好了啊
作者: wings1003 (娜诺娜诺)   2017-08-25 13:40:00
我觉得修到65岁退休年龄最保险
作者: friends29 (凉哥哥)   2017-08-25 13:40:00
如果林去找你 记得问真相
作者: cashko   2017-08-25 13:56:00
有疑点但薄弱,法律目前也只能不起诉林奕含有说被强迫,但又说像恋爱,看到有人说病历有写ptsd,检方却没提到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8-25 14:21:00
我还是建议修到80岁 太多7X岁的不懂事了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7-08-25 14:31:00
吃水桶囉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8-25 14:59:00
18岁涉世未深所以没有性自主?你的说法女权团体会跟你翻脸
作者: jola (jola)   2017-08-25 16:00:00
推,现在诬告的真的xxx的多,一堆复仇故意浪费资源的人
作者: bbbing (无)   2017-08-25 17:29:00
35岁还是女孩,你敢说她们涉世已深?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7-08-25 18:11:00
其实你的黄字部分也蛮主观的 跟原原po比起来 我真的认为两篇讲的都有可能 只是人死了 没人知道真相 南检这样判也没错 还是回到一句话 可以讨论 但扣帽子就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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