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诬告”是个很麻烦的问题,因为“不起诉”不等于没有性侵,也不等于就是诬告。
而且性侵的黑数很高,就算能知道有多少诬告,也很难计算“性侵:诬告”的比例。
但是反过来说,“诬告”的黑数也非常高,诬告不起诉,也不等于没有诬告。
有些人在计算“性侵诬告”的时候知道要考虑不起诉和黑数,计算“诬告”的时候就不知
道,实在不知道是为什么,明明就是非常简单的逻辑问题,双重标准也不是这样吧。
然后回到性侵受害者在诉讼过程面临的不友善,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会认为这都是社会的
错,而完全忽视“就是有那些诬告的人破坏了信任基础”,对明显的诬告视而不见。
不要说什么复杂的防卫机制啦,担心被伤害所以表面配合啦,明明就是女方主动的怎么解
释呢?那些小三觊觎别人财产发现拿不到名分,再来说是性侵的又怎么解释呢?
在网络上随便说别人性骚扰,然后被发现只是各种硬凹的又怎么解释呢?
当然不能说所有的不友善,都是这个原因,这是以偏概全,但是全盘否认不也是一样吗?
虽然我知道听不进去的就是听不进去啦,装睡的人是叫不省的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