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黄姓男子4年前服役时,怀恨王姓女友要求分手又不断催讨20万元债务,涉侵入
王家以童军绳绞杀王女及王母,还逼王女死前做分手砲,一审到更一审均依强制性交杀人
等罪判死,全案第二度上诉最高法院,今下午首度召开生死辩论庭,王父庭外受访,呼吁
法官速审速结,“赶快像郑捷一样,把他(黄男)枪杀(毙)了!”
王父庭外受访再度强调黄男从没道歉,黄家也没来谈和解,完全感受不到悔意,但就算黄
男当庭道歉,他也不接受,因为4年来,他不但承受失去妻子和女儿的痛苦、难以专心工
作,还得忍受冷嘲热讽,笑他不敢找凶手报仇。
王父高声说:“我的报复,就是要法律判他死刑!”希望最高院速审速结,“赶快像郑捷
一样,把他枪杀(毙)了!”而黄男在生死辩的辩护律师,其中2位就是郑捷的辩护律师
黄致豪、林俊宏,2人在王父受访时正好从旁边走过,王父立刻对2人喊话表达不满,2人
未做回应。
判决指出,黄男(24岁,在押)于2013年10月1日下午,利用从部队放假回家机会,用棉
被收纳袋剪出2个洞当头套,蒙面侵入王家,先以童军绳绞杀正在午睡的王母,接着留在
屋内等王女下午5时许下班回家后,綑绑王女逼做分手砲后一样勒毙。
黄男连杀2人后,留在屋内翻找财物,王父刚好回家发现家门异常反锁,暂时离开去求助
,黄男趁机躲到屋顶水塔旁,幸好警方赶来逮人。黄男被捕辩称和王女合意性交非性侵,
还宣称:“勒死比较不痛苦!”一、二审认定黄男手段凶残、泯灭人性,均判死刑、褫夺
公权终身。
最高院指二审的判死理由过于笼统,且未详述是否合于《两公约》所指“情节最严重之罪
”,又漏未详述黄男杀害王母判无期徒刑的理由,去年3月第一次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
今年1月仍判黄男死刑。
王父历审均出庭为女儿讨公道,去年高院更一审审理期间,还曾捧著妻女遗照首度露面受
访,质疑“《两公约》杀2个人不用判死刑?早就该枪毙了!还给我们拖这么久!”经义
务律师陈芬芬代为争取,最高院今下午2时30分为黄男首度召开生死辩论庭时,也传讯王
父和律师到庭表达意见。(黄哲民/台北报导)
https://goo.gl/oKC5L7
手段真凶残
为了解决生理需求 想爽 勒死前还逼分手砲
有钱请律师 不会拿钱去酒店爽吗?
连杀母女两人 还在屋内翻找财物
这种人真的连渣都不是
更扯的是居然还有律师愿意为犯人辩护
到底给了律师多少钱阿?真的很好奇